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保健品的购买已经不再满足于国货了。很多人都认为洋货品质高、口碑好而大肆购物,海淘一族也就由此形成。保健食品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海淘清单中的主力。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壮大,进口保健食品质量问题让人堪忧。尤其海淘一族更应当留心。
近年来,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比重日益增长,一些进口保健食品尤其受到消费者青睐。尽管进口保健品受到消费者的极大追捧,但保健品行业业内人士还是提醒市民,保健品市场鱼目混珠,市民在选购时一定要谨慎,特别是海淘境外保健品更需留心。
2015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监总局”)在行政复议中表示,进口食品“大豆提取物蜂王浆复合胶囊”“大豆异黄酮胶囊”“天然元大豆提取物复合胶囊”属于大豆异黄酮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大豆异黄酮不是普通食品,未批准过大豆异黄酮为新食品原料。
“海淘市场上的洋药鱼目混珠。我和身边的亲友已不止一次上当受骗。”日前,已经有两年海淘经验的广州某大型企业员工刘先生对南方日报记者坦承,现在一听到代购洋药,他就有点怕了。随着境外代购的兴起,“海淘族”的购物清单里不只是有奶粉、化妆品和奢侈品,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海淘药品和保健品。
清晨,在鞍山的个别剧场、酒店等场所,销售人员口若悬河地吆喝着手中的神奇“保健品”,台下的老年听众们聚精会神地听着,现场还不时传出呼喊的口号声……当那些被鼓动的老年人倾囊而出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跌入了消费的陷阱。
贵州省食药监局近日公布今年第一期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22批次不合格保健食品被曝光。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提升免疫力、减肥、辅助睡眠、通便类等功能产品领域。目前,该省食药监局已对不合格保健食品下架处理并公告。
本期公告的信息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2015年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和营养素补充剂类等保健食品。抽检依据为经过有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抽检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非法添加等。
名医坐诊、纯天然疗效、包治百病……近年来,无论是街头巷尾的小广告,还是报纸、电视、网络平台上,各类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铺天盖地,并借助互联网特别是搜索引擎等渠道进行传播,让消费者真假难辨。针对违法广告泛滥的重灾区,新广告法重拳出击,将广告准则特殊商品增至17种。对17种与消费者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并且在实践中违法广告发生率较高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进行了大幅度补充和完善。新广告法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指出,《公告》旨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保健食品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而误导消费者,保护公众健康”。此外,《公告》还给出了具体时间表: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请人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变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
拥护是因为新食安法对全行业都是利好。在保健食品行业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消费者难以辨别优劣,往往“用脚投票”,转而选购国外的同类产品;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厂家也处于严格监管之下,采取不法手段牟利的“害群之马”将被清除出市场,“劣币逐良币”效应可得以避免,消费者的信心提高,守法经营的商家一定能得到更好的市场机会。禾健早在成立之初即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从地标原料溯源、供应商管理、检验检测等多维度质量安全管控。
7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发布了3项关于保健食品的法规征求意见稿,分别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原料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生效,诸多企业对于“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相关条款仍存疑惑。8月22日,由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主办,新《广告法》培训班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