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预防
1.监测
梅毒为乙类传染病,为了系统、连续观察梅毒在我国发生、流行动态,了解各种影响因素,为制订防治措施提供依据,卫生部门规定各级医疗单位发现梅毒患者时,除作诊疗外需填写性病登记卡,上报主管单位。与此同时还必须对患者家属、子女和各种高危人群(卖淫、嫖娼、劳教、收容和饮服行业等)进行监测检查。另外,应在婚检、产前、就业和各行业健康检查时,需做梅毒血清学检查,加强监测的范围和力度。
2.人群预防
要根据梅毒传染性大、病期长、临床表现复杂的特点对不同人群(包括普通人群、高危人群、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倡洁身自爱、不搞性乱,提高人群防范性病的认识。加强高危人群包括饮服人员、司机、供销员、卖淫嫖娼及吸毒人员的梅毒血清筛查工作。加强婚前、产前、供血、参军、就业、入学体检时梅毒血清学检查,以期及时发现早期梅毒和潜伏梅毒病人,防止晚期梅毒和胎传梅毒的发生。
3.个体预防
早期发现患者,及时给予合理治疗,提供咨询服务,做好梅毒患者家庭内的管理,包括衣物、毛巾、被褥的清洗,水池、浴具和便具的消毒。要动员患者的性伴作血清学检查,凡早期梅毒确诊之前的90天内,与此患者有过性接触的人,尽管血清学试验阴性,仍可能已感染,应给予预防性治疗。
梅毒患者正规治疗后应在第—年每3个月复查RPR,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连续2~3次,如RPR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升高4倍,属复发,应以加倍复治。妊娠梅毒疗后所分娩的婴儿应每2~3个月查1次RPR,直至RPR转成阴性,—般RPR在生后3个月下降,6个月转阴,如异常,即应治疗。梅毒主要是由性接触传染,提倡良好性道德观和推广使用安全套。
4.向人民群众宣传性病的危害性,普及性病的防治知识
恢复并加强性病防治与研究机构,形成性病防治队伍,并积极开展性病流行病学、社会医学、预防方法和诊疗技术的研究。
梅毒治疗
治疗药物
(一)青霉素类
为首选的高效抗梅毒的药物,血清浓度达到0.03µg/ml即可杀死梅毒螺旋体,且应该持续2周以上,常用的有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和水剂青霉素。
(二)头孢曲松钠
有治疗梅毒的报道,取得了良好的近期疗效,但在剂量、疗程和远期疗效尚无确切的经验。
(三)四环素类和红霉素类
疗效较青霉素为差,通常作为青霉素过敏者的替代治疗药物。四环素类常用的有四环素、多西环素和米诺环素,孕妇及儿童禁用。红霉素类常用的有红霉素、阿奇霉素,孕妇慎用阿奇霉素。
结语:不洁性接触是感染梅毒的主要起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接触引起的。梅毒病人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作。早期发现患者,及时给予合理治疗,提供咨询服务,做好梅毒患者家庭内的管理,包括衣物、毛巾、被褥的清洗,水池、浴具和便具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