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程序
报名与填报志愿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招生办确定。全国各省安排不尽相同,大致分三种情况:一是全国高考之前。二是全国高考结束、高考成绩公布之前。三是全国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应注意掌握所在省高考相关信息,及时填写由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并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报有关军事院校名称和专业,或普通高校名称和国防生专业。士兵考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
政治考核
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国防生招生,由省级招生办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按照考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照招生计划的3至4倍确定政治考核对象。由考生所在县级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
面试体检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人员由全军招生办从有关军事院校抽组指定,交叉选派到各省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由各省军区招生办指定的医院承担,一般应是部队中心以上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地方医疗机构。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视为非指挥专业合格,可参加指挥专业、非指挥专业录取。非指挥专业合格者,只能参加非指挥专业录取,不能参加指挥专业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专业都不得录取。
为确保面试体检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全军统一要求各省军区组成招生督察组,对面试体检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设置由有关军事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申诉复议组,对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当场进行处理。组织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各环节工作。全军招生办还将会同国家教育部组成巡视组,到部分省进行检查督导
高中生士兵报考程序
高中生士兵报考须经过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考核审批的程序。考生体检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也可根据军区级单位招生办要求,由所在师级单位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非指挥专业的,只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军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文化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