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 征兵体检项目及标准(4)

  征兵体检内科项目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征兵体检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项目 
警惕 这类人不能吃香菜
警惕 这类人不能吃香菜香菜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一种配菜。经常可以看到煮...
10个简单小妙招巧治鼻炎
10个简单小妙招巧治鼻炎鼻炎相信很多的人都不陌生吧。鼻炎的反复发作是否给...
高血压的治疗与饮食
高血压的治疗与饮食现在由于生活条件的提高,三高人群也逐渐的扩大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