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帝内经太素] 经脉正别
-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三第十一《经别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一下篇。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外有六腑,
- [黄帝内经太素] 阳明脉解
- 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八第三十《阳明脉解篇》,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二。黄帝问于岐伯曰:阳明之脉病,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钟鼓不为动,闻木音而惊者,愿闻其故
- [黄帝内经太素] 经脉病解
- 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十三第四十九《脉解篇》。又按:《素问》新校正云:“详此篇所解,多《甲乙经》是动所生之病,虽复少有异处,大概则不殊矣。”太阳所谓肿、腰脽痛者
- [黄帝内经太素] 经脉连环
- ①此篇目萧本原无,今据仁和寺本补。平按:此篇自“余则”二字以上残脱,篇目亦不可考,故自“盛有”二字上,从《灵枢》卷三第十《经脉篇》及《甲乙经》卷二第一上篇补入。
- [黄帝内经太素] 脏腑气液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
- [黄帝内经太素] 脏腑应候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七《本脏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五。黄帝问曰:愿闻六腑之应。五脏应候已说于前,六腑之候阙而未论,故次问之。岐伯答曰:
- [黄帝内经太素] 五脏命分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七《本脏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五。黄帝问于岐伯曰: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于生而周于性命者也。太初之无,谓之道也。太
- [黄帝内经太素] 脏腑之一
- 平按:此篇自“喜乐者”以上,日本原钞正本残缺,篇目亦不可考。平从日本仁和寺宫御藏本残卷十三纸中,检出自“在我者”以下至“竭绝而失生”经文、杨注,证以《灵枢·本神
- [黄帝内经太素] 十二水
-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三第十二《经水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七,惟文法略异。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天下凡有八十一州,此
- [黄帝内经太素] 四海合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三《海论》。自“人亦有四海”至“逆者必败”,见《甲乙经》卷一第八,惟文法微有不同。黄帝问岐伯曰:余闻刺法于夫子,夫子之
- [黄帝内经太素] 阴阳合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此之谓也”,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一《阴阳系日月篇》。篇中间自“在上者为阳”至“苍色”一段经文,杨注原钞残阙,平于日本仁和寺宫御藏本残卷十三纸
- [黄帝内经太素] 人合
- 平按:此篇自注文“不足二节,故得怀子也”以上,残脱不完,篇目亦不可考,故自“黄帝问于伯高曰”至“以抱人形”,谨从《灵枢》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补入。自“天有阴阳
- [黄帝内经太素] 阴阳杂说
-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是谓得道”,见《素问》卷一第四《金匮真言论》。自“黄帝问于岐伯曰:人有四经”至“阴阳相过曰弹”,见《素问》卷二第七《阴阳别论》。自“凡痹”
- [黄帝内经太素] 调阴阳
- 平按:此篇见《素问》卷一第三《生气通天论》。黄帝问于岐伯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也,古,谓上古、中古者也。谓阴阳而摄其生,则通天之义。上古、中古人君摄生,莫不法
- [黄帝内经太素] 阴阳大论
- ①“阴阳大论”,萧本原缺。今据仁和寺本补。平按:此篇自“伤肿”上残脱,篇目亦不可考。故自“黄帝曰”以下至“痛形”,谨依《素问》卷二第五《阴阳应象大论》补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