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的场上位置
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每排三名队员。
发球队员不受场上位置的限制。
队员的位置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必须符合其位置要求。
在发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
网下穿越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允许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脚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
除脚以外,不允许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对方的场区.在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
触网
新规则规定触网为犯规,但队员在无试图击球的情况下,偶尔触网不算犯规。
进攻性击球
指发球和拦网外的其他所有向对方的击球。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
后排队员则允许在后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拦网
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
比赛中的击球
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但球必须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弹。
队员若违背上述规定,则为持球。球必须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若球先后触及队员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
执行规则的原则
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以规则的作用和影响因素为基础的。
主要原则有
1. 使比赛在良好和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2. 积极鼓励观赏性。
3. 加强裁判员之间的协作。
4. 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包括第一二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第二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第二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以及司线员之间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