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操在奥运会和世界体操锦标赛等大型比赛中,按团体赛、个人全能决赛和个人单项决赛 3种比赛进行。其中包括规定动作比赛和自选动作比赛。
第Ⅰ种比赛──团体赛,包括规定动作比赛(Ⅰa)和自选动作比赛(Ⅰb),以各队在各单项竞赛中规定动作较优的前5名与自选动作较优的前5名得分总和确定团体成绩和名次。
另外选出全能(Ⅰa加Ⅰb的分数)的前36名运动员参加第Ⅱ种比赛(个人全能决赛),各单项的前 8名参加第Ⅲ种比赛(个人单项决赛)。
第Ⅱ种比赛──个人全能决赛。只比自选动作。成绩是以第Ⅱ种比赛的得分与第Ⅰ种比赛全能得分一半之和来确定个人全能成绩和名次。每个国家参加第Ⅱ种比赛的人数不能超过3名。
第Ⅲ种比赛──个人单项决赛。只比自选动作。成绩的确定是以第Ⅲ种比赛的得分与第Ⅰ种比赛该项得分的一半之和,确定个人单项成绩和名次。每个国家参加第Ⅲ种比赛的人数,每项不能超过 2名。
比赛可以男、女分场进行,也可以同场进行。世界体操运动比赛的规定动作由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委员会制订,其他不同水平比赛的规定动作也可由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制订。
规定动作满分是10分,其中包括熟练性加分因素。自选动作是由运动员根据规则对一套动作的难度和组织编排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特点、风格自己编制的;满分是10分,其中包括惊险性、独特性、熟练性的加分。
为了推动和适应体操运动的发展,体操竞赛的评分方法也不断发展变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评分方法比较简单。1938年,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委员会决定:在评分中设置 4名裁判员,去掉高分和低分,以两个中间分的平均数,作为后得分;还规定了在不同得分区限内两个中间分差额的限制,超出范围即为无效分。
这种评定后得分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今。194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首届奥运会(即第14届奥运会),举行了裁判员宣誓仪式,并在每个裁判组中增加 1名裁判长,负责监督和帮助4名裁判员进行工作。
1949年,第1次制订出版了国际体操评分规则。此后,随着运动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提高,评分规则和方法也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充实,并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难度动作分类表(将常见的各个项目的动作, 从易到难分成A、B、C三个难度组,运动员根据规则中对 3种难度动作数量的要求和组织编排中对各项目特定技术的具体规定,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
1964年又制定了新的评分规则,取消了规定动作比赛中允许重做的规定,并举办第 1届洲际裁判员训练班(此后每4年举办一次),以便研究技术,统一评分标准。
规则规定,在多数体操项目的比赛中,允许教练员在器械旁对运动员进行保护,但帮助(包括用语言帮助)运动员完成动作,则要扣分。男子自由体操、女子自由体操和平衡木的一套动作,有完成时间的规定。
女子自由体操必须在音乐伴奏下进行(可由钢琴师到现场伴奏;也可用管弦乐的录音磁带伴奏,但不准用乐队伴奏或伴唱)。体操比赛可以在体操馆(场)中高 1~1.20米的比赛台上进行。 运动员在台上完成各项比赛。 裁判员、工作人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在台下进行工作。
体操护掌,体操运动员在单杠、 吊环、 高低杠等项比赛中用以保护手掌的护具。护掌用坚韧的皮革制成,一端有孔洞,套在中指和无名指上;另一端用皮带固定在手腕上。
用护掌可以减轻手与器械的直接摩擦,防止手掌起泡和揭皮,也可帮助运动员更牢靠地握紧器械,完成高难度的、大幅度的摆动动作。这种护具的进一步改革,对促进体操技术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镁粉,即碳酸镁(MgCO3)。有粉状、块状两种。是在体操或其他一些需要握牢器械的运动项目中,为了防滑,运动员在手上涂擦的一种防滑剂。碳酸镁与手上的汗液混合,可以增加手掌与器械间的摩擦力,便于紧握器械,顺利完成练习或竞赛动作。
结语:上面就是给大家介绍的一些关于竞技体操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对这项运动比较感兴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