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中裁判的职责
1 、裁判员组成
一场比赛的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以及二名司线员,一至二名记录员组成。
第一裁判员应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执行任务。他的视线水平必须在高出网上沿约40cm的高度上。
第一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第一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他决定比赛中一切事务,包括规则中未规定的事项,他的判定为终裁决。
比赛前负责检查场地设备、主持抽签并掌握双方的准备活动。
比赛中掌握比赛进程,认真执行规则,及时鸣哨,准确判定,对判定有不同意见时,只接受场上队长的请求并作解释。
第一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后
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23.4.1应发球的队。 23.4.2犯规的性质。 23.4.3或犯规的队员(必要时) 24 第二裁判员的职权与职责
1、第二裁判员是第一裁判员的助手,站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执行其职责。
2、比赛前及局间隙掌握比赛用球,掌握暂停和换人次数,气绝不合规定请求。可用手势指出其职责以外的犯规,发现队员有不良行为应向第一裁判员报告。
3、在每局比赛开始时,决胜局中交换场地时核对双方队员位置表。比赛中对接发球位置错误、队员触网、球触及障碍物、后排队员拦网犯规、队员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干扰对方及发现队员受伤时,必须鸣哨并做出手势。
4、第二裁判员鸣哨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表明: 24.4.1犯规的性质。 24.4.2犯规的队员。
5、跟随第一裁判员指出发球队。
司线员的职权和职责
1、两名司线员应站在每名裁判员右手的角端,距场角1-2m。他们各自负责其一侧的端线和边线。
2、司线员用旗(40×40cm),按照规定的旗示执行其职责。
①当球落在他所负责的线附近时,示以“界内”或“界外”。
②对触及身体后出界的球,示以“触手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