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
通常来说对违背体育精神行为的罚则裁判可通过他对选手犯规行为的判断而进行调整。这些罚则可以是一次警告,一次标准犯规的罚则,输掉该局、轮或比赛,取消比赛资格或可能取消名次,奖章,奖金和排名积分等。总之,对于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裁判应当作出合乎比赛精神的判罚。
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是指任何蓄意玷污体育精神,破坏或改变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
(a)干扰对手。
(b)未以击球方式而随便移动球的位置。
(c)故意打出滑杆。
(d)在裁判宣判一次犯规或宣判比赛延时后继续击球。
(e)在比赛期间练球。
(f)在球台上做记号。
(g)故意推迟比赛。
(h)不恰当地使用器材。
8球规则
1.比赛方式
8球比赛使用1至15号目标球及主球。一方选手如选择打1至7号(全色球)目标球,另一方选手则必须打9至15号(花色球)目标球。选手先将自己花色的目标球全部击入球袋后,再将8号球击入球袋,即赢得该局。
8球比赛执行指球定袋规则,即选手的击打指定球进入指定球袋方为合法进球(开球除外)。
2.器材
(a)球台:内沿尺寸2540×1270mm(允许误差+/-9mm),从地面到库边顶部高度为800mm—850mm。
(b)球杆:不短于101.6mm。
(c)球:直径57.15mm(允许误差+/-0.05mm),重量156g-170g。
(d)置球点:球台纵向中线上距顶库635mm的点。
(e)开球线:平行于球台底库,距底库450mm ,并与左右两边库相交的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