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犯规情况介绍及处理
下列情况为发球犯规
(1)发球次序错误。
(2)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地面。
(3)发球队员在第一裁判鸣哨8秒内未将球击出。
(4)球未被抛起或未使持球手清楚撤离就击球。
(5)双手击球或单手将球抛出、推出。
(6)球抛起准备发球,却未击球。
发球击球
下列情况为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1)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没有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
(2)球触网后落入对方场区外,界外球。
(3)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在发球时,某一队员或2名以上队员密集站位或挥臂跳跃、移动遮挡接发球队员,且发出去的球从他或他们上空飞过,则构成个人或集体发球掩护犯规)。
对发球犯规的裁判方法
(1)发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判断,发球击球后的犯规由第一裁判和司线员进行判断。
(2)发球犯规如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应判位置错误在后,发球击球后的犯规如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应判位置错误在前。
(3)下列情况,第一裁判员应重新鸣哨发球:
①第一裁判未鸣哨、发球队员已将球发出。
②遇特殊情况(如运动员受伤,球滚入场内等)。
③第二裁判员在第一裁判鸣哨允许发球后,又鸣哨中断比赛允许某队暂停或换人的请求,第一裁判员不允许中断比赛的请求。
(4)第一裁判待发球队员进入发球区并拿到球做好准备、接发球一方已站好位置,即可鸣哨。鸣哨后,第一裁判员默数8 s。
(5)发球队员同场上本方后排其他两位队员无位置错误关系。
轮转错误
1.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轮转错误犯规
(1)未按记录表上登记的发球次序进行发球。
(2)发球队胜一球后,而换由其他队员继续发球。
2.对轮转错误的裁判方法
(1)比赛中主要由记录员发现该犯规,记录员应在球发出后鸣哨中断比赛并报告裁判员。
(2)对轮转错误犯规的判罚由第一裁判员鸣哨判定,结果为失一球,而对方得分并换由对方发球。
(3)令该队恢复到正确的位置上。
(4)记录员如能确定在错误过程中得分,则取消该队在误发中所得分数,而对方得分有效;记录员如不能确定在错误过程中所得分数,则只做失一球判罚。
(5)如一局结束或一场结束,运动员已交换场区或已退场,则分数、局数、比赛结果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