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的规则
1.跳台滑雪规则
跳台滑雪是滑雪运动项目之一,运动员足登滑雪板,不持雪杖,滑过覆雪的跳台后跃起,飞腾而下,简称“跳雪”。
跳台利用自然山势建造,滑雪者通过一段助滑区从台端引跳,以飞行距离和动作完美情况计分。
1924年第1届冬季奥运会即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跳台滑雪起源于挪威。1879年在挪威的奥斯陆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跳雪比赛。跳台滑雪的飞行距离,随着运动技术及跳台性能的逐渐提高而增大。
1868年挪威诺尔海姆创造的飞行距离是19米,1934年挪威B.鲁德竟创造了92米的飞行距离。
为了能发挥运动员的才能,有人修建了跳飞性能为150米级的跳台,并组织了“自由飞跳雪比赛”。1976年在联邦德国的奥伯斯特德洛夫跳台举办的这种比赛中,奥地利运动员T.英瑙尔创造了176米的飞行距离。
他后来在1980年第13届冬季奥运会上获得了70米级跳台滑雪比赛的金牌。
冬季奥运会正式比赛的跳雪项目为70米级台和90米级台两项比赛。1992年第16届冬季奥运会取消了70米级台,改为90米级台和120米级台。
在1964年以前的8次冬季奥运会中,由于跳台规格不统一,只能以主办国的跳台为准进行比赛。
从1964年的第9届冬季奥运会开始,国际滑雪联合会明确规定了跳雪比赛的跳台级别。所谓70米级台和90米级台,并不是指跳台本身的高度,而是指跳台的性能。
助滑道坡度大而长的跳台性能更高,运动员从此助滑道下滑所得的速度就大,跳飞距离自然就远。
跳台滑雪的基本技术分为5个部分:助滑、起跳、空中飞行、着陆、终止区滑行。
助滑:运动员沿着35°~37°坡的助滑道下滑加速,为了减少空气阻力,身体尽量成流线型。
起跳:当运动员以每秒25米以上的速度下滑至台端的起跳板(它与助滑道成9°~11°角仰起)时,运动员向上奋力一跳,身体被抛向空中。
空中飞行:为了减少前进的空气阻力和增加升力,身体应与双滑雪板平行,与水平面成8°~10°的倾斜角并维持平稳,沿着抛物线轨迹向前飞落。
着陆:与飞机着陆相似,经缓冲,平稳而安全地落在着陆坡上。为此,两腿应一前一后成弓箭步以减少冲击,两臂侧平举保持平衡并继续下滑。
终止区滑行:在下滑通过K点(着陆坡转为平地处)后,尚需保持平稳,继续滑行并可做适当的制动减速动作(有的场地此段为逆坡滑行自动减速),后以急停动作停止在终止区。
规则规定,飞行距离及各阶段的技术动作完成情况,两项满分各为60分。比赛规定每人跳飞两次,得分总和多者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