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
轻微的咬痕仅在皮肤上留下轻微的痕迹,并很快消失;稍重的咬痕形成皮下出血伴有擦伤;更重的咬伤使皮肤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形成挫裂创甚至组织器官缺损,创缘不整齐。较多见的是以对称的半弧形几个牙印构成圆形或椭圆形的咬痕,常见于面颊、肩部、乳房。在手指及其他突出部位,如乳头、鼻、耳等,咬痕可呈基本对称地分布在对应的两侧面上,上、下颌牙形成的咬痕不融合;严重者组织或器官部分缺失。
不同部位的牙及牙列形成的咬痕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上颌牙咬痕较下颌的大而长,且损伤也重;上颌牙排列较下颌牙松散,上颌中切牙牙冠较大,切面较薄较直,形成相对较长的 “一”形咬痕;下颌中切牙牙冠较小,切面亦薄、直,长度仅为上颌中切牙2/3,形成相对较短的“一”形咬痕。尖牙切缘部较尖,反映在咬痕上为一牙尖印。双尖牙形成颊面、舌面两个牙尖印。磨牙有4~5个牙尖印,呈方形分布。但通常磨牙较少形成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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