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受到影响时的规则
静止的球被移动
“静止的球被移动”是球场上比较容易遇到的情况之一,由于导致球移动的对象和原因不同,规则的处置方式也不一样。
规则对球的“移动”有明确定义:球离开原来的位置而静止在另一个新的位置称为“移动”;换言之,如果球只是原地晃动了几下,则不视为“移动”。
静止的球被移动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水平移动”(如不小心把球踢开了原来的位置),一是“竖向移动”(如不小心把球踩进了地面)。
被局外者移动
如果静止的球被局外者移动,不用受罚,但必须将该球放置回原位。
球是否被局外者移动属于事实问题。为了应用本规则,必须已知或可以肯定局外者移动了球。否则,球员必须在球的现有位置打球,或者在没有找到球的情况下按“遗失球”处理。
为了正确地运用规则18-1,首先需要知道规则关于“局外者”的定义:简单来说,在个人比杆赛中,除了球员本人及其球童、球包(具)、球车之外的都是“局外者”;规则还特别规定:“风”和“水”都不属于“局外者”。
静止的球被局外者移动的常见情形:
(1)被同组球友或其他球童不小心踢到或踩进地面。
(2)被球场上的动物或家禽、飞禽等移位或叨走。
(3)被球场上的工作人员捡走。
正确运用规则18-1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球是否被局外者移动属于“事实问题”,即必须能够“确认”而不能“推断”球已经被局外者移动,在不能“确认”事实而又找不到球的情况下,只能当“遗失球”处理。
例如,在发球台开球,球开到了几位正在清理球道边杂草的工作人员附近长草,但既并没有看到球的准确落点,也没有直接看到有人将球捡起来;如果走过去后找不到球,就不能“推断”是工作人员把球捡走了,只能回原地再打第三杆。
被球员自己或其装备和球童移动
总则
当球员的球处于使用状态时,除规则允许外,如果球员或其球童拿起或移动球、故意触及球、或球员的装备导致球移动,罚1杆,并必须将球放置回原位;但球的移动发生在该球员开始击球后或为击球已经使球杆向后运动且完成了该次击球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