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前无糖尿病和糖耐量异常,在妊娠期发生或首次发现的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由于种族差别、确诊方法及诊断标准不同,其发病率为1%~14%。该病对孕妇的危害极大,因此治疗变得尤为重要。下文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具体治疗方法阐述。
妊娠期糖尿病的的治疗:
产前检查:
一般病情可每1~2周检查1次,应由内科及产科医师共同负责。因为孕期糖尿病病情很不稳定,易于发生酮症酸中毒,故孕期初次发现糖尿病时最好住院进行全面检查,以了解病情全貌,并制定观察及治疗措施。同时,在尽可能少地干涉孕妇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应转入高危门诊。在高危门诊工作的医师应熟知妊娠合并内分泌疾病的病理生理及诊治要点,在对患者做必要检查后,应及时与内分泌医师联系,共同制定治疗方案。有些医师因缺乏足够的内分泌知识把患者草草转入内科,也有极少数医师盲目对患者进行治疗,遇到特殊情况也无与他科合作的要求。上述情况都将延误对患者系统、合理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