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阑尾炎是较常见、且严重的并发症。由于子宫增大,使阑尾及大网膜位置改变临床表现不典型、若医生无丰富的临床经验,易造成误诊、延误治疗,阑尾易穿孔,炎症不易局限、易发展成为弥漫性腹膜炎,脓毒血症甚至感染性休克,胎儿死亡、流产或早产。那么妊娠合并阑尾炎要怎么治疗呢?
一旦诊断应立即手术。鉴于妊期急性阑尾炎的诊断较非孕期困难,若漏诊而导致穿孔腹膜炎将明显增加母儿死亡率因此不论在任何妊娠期高度怀疑阑尾炎时,应放宽开腹指征,一定比例的阴性开腹是允许的。
妊娠早期(1-3个月),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
妊娠中期(4-6个月),可采用非手术治疗,当然,此时手术治疗的安全系数也比妊娠早期大,一般认为此时是手术切除阑尾的最佳时机;
妊娠晚期合并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成活,手术对孕妇的影响也不大。
总之,妊娠期阑尾炎若正确处理,母子都会平平安安。但无论保守疗法中使用抗生素还是手术中的麻醉药,都要充分考虑到胎儿的因素,尤其在妊娠早期,应选择相对安全的药物。治疗原则,一经确诊,在给予大剂量广谱抗生素同时,为防止炎症扩散应尽快手术治疗,对高度可疑患急性阑尾炎孕妇,也有剖腹探查的指征。其目的是避免病情迅速发展,一旦并发阑尾穿孔和弥漫性腹膜炎,对母婴均会引起严重后果。
根据瑞典文献总结778例疑急性阑尾炎中,总手术诊断符合率为65%,早妊期手术诊断符合率可达77%,而中孕期为57%。Cunningham等(2001)强调即使因误诊而切除了一条正常阑尾也比延误手术时机而致阑尾穿孔腹膜炎流产为好。Sharp(1994) 总结自1963~1985年6篇文献妊娠期阑尾炎712例中阴性开腹率为20%~30%。但Sharp也指出在开腹探查阑尾正常时,应仔细寻找其他产科及非产科急腹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