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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高症的产前治疗

  产前治疗

  建议:饮食改变

  不推荐新法限盐饮食。

  以下方法推荐的有效证据尚不充足:对于孕前有高血压的妇女限制食盐摄入,心脏健康的饮食,对于肥胖的妇女限制热卡摄入。

  建议:生活方式的改变

  没有充足的理由推荐以下方法:运动、减少工作量、或者减少压力。

  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无子痫前期)适当在医院卧床休息可能有帮助(与在家不受限制的活动相比)

  对于住院的子痫前期的患者,并不建议绝对卧床休息。

  对于其他有妊娠高血压的妇女,卧床休息的有效证据不充足,但是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卧床休息。

  建议:治疗场所

  重度高血压或者重度子痫前期的妇女应该住院监护。

  非重度子痫前期或非重度(孕前或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可以选择日间医院监护和居家监护的组合方案。

  建议

  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降压治疗

  血压应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最初的降血压治疗应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或肼屈嗪。

  不建议使用硫酸镁作为降压药物。

  在血压稳定前,建议持续监测胎心。

  硝苯地平可以和硫酸镁同时使用。

  建议

  非重度高血压(血压140-159mmHg/90-109mmHg)的降压治疗

  对于没有合并症的妇女,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在收缩压130-150mmHg、舒张压80-105mmHg。

  对于有合并症的妇女,抗高血压药物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30-139mmHg、舒张压80-89mmHg。

  在加拿大,可以选择以下药物中的一种作为初始治疗: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其他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

  建议: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

  1、 所有在34孕周之前出现子痫前期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2、 孕周小于34周的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尽管没有尿蛋白或“不良情况”),如果考虑在7天内终止妊娠,应在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建议:分娩方式

  1、 所有妊娠期高血压妇女,都可以考虑阴道分娩,除非有产科指征行剖剖宫产术。

  2、 如果计划行阴道分娩而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可以促宫颈成熟以增加阴道分娩的成功率。

  3、 整个产程和分娩过程中应该持续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和舒张压<110mmHg。

  4、 第三产程应积极使用催产素5U静滴或10U肌注,特别是伴有血小板减少或凝血障碍者。

  5、 禁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建议:麻醉及补液

  1、 子痫前期孕妇进入分娩室时,应通知麻醉师。

  2、 入分娩室的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都必须检查血小板计数,但是不推荐进行血小板功能的检查。

  3、 对于血小板计数>75*10^9/L的孕妇可以使用局域镇痛和/或麻醉,除非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浓度降低、或使用了抗血小板药物(比如阿司匹林)或抗凝剂(如肝素)。

  4、 对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孕妇,如果没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正常的话,可以使用局域麻醉。

  5、 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来说,应用预防剂量12小时后、或治疗剂量24小时后局域麻醉是合适的。

  6、 推荐早期硬膜外置导管(无禁忌症)用以镇痛。

  7、 相比于定期静脉内液体推注,优先使用局部镇痛和/或麻醉。

  8、 局域麻醉时,小剂量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素可以用来防止或治疗低血压。

  9、 如果没有反指征,行剖宫产术时可以运用下列所有麻醉方式:硬膜外、脊髓、硬膜外-脊髓联合、以及全身麻醉。

  10、 子痫前期孕妇应减少经静脉和经口液体摄入,防止肺水肿。

  11、 不使用常规输液治疗少尿(<15ml/h)。

  12、 持续少尿时,不推荐使用多巴胺和呋塞米。

  13、 不常规推荐中心静脉穿刺,如果中心静脉置管,应该用来监测数值变化趋势而非绝对值。

  14、 不推荐肺动脉插管,除非有特殊的相关指征、并在特别监护的病房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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