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脑血栓康复治疗的时间:脑血栓康复治疗的时间尚无统一认识。对病情轻无意识障碍者,在急性期治疗的同时就可进行康复治疗;病情重意识不清时,待意识恢复1~2天后进行是适宜的。总之,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应尽早进行。只要遵循生理、心理功能负荷量,从小量开始,缓慢增加,何时进行均可。
神经功能的最大自动恢复能力是病后的4~6周,6个月后恢复则困难。经系统而规范的康复治疗,50%的病人可望达到在功能(活动能力、自我照顾能力、交际能力)上完全自立。长期生存的病人中,84%能恢复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Greshan,1975)。
Nlwman认为偏瘫恢复从1~7周开始,持续14周左右,以后则很难改善。在此期间出现神经纤维的再生(侧出)突触形成、新回路的开辟等脑可塑性的改善。经适当治疗,康复恢复时间还会延长,特别是年龄较轻,病情较轻的患者。相反年龄大(70岁以上),则恢复情况也差;
(2)、脑血栓康复治疗的内容:生活能力的康复大致包括:身体(生理功能)、心理和职业能力康复;
1)、脑血栓康复治疗应无碍于神经功能的自然恢复,并尽量促进其恢复。早期给予促脑代谢剂,改善其调节机制与血脑屏障机制,以促进神经、肌肉功能的恢复;
2)、增强健侧肢体和躯干的肌力,促进残余的肌力;
3)、预防和改善肌萎缩、挛缩、骨质疏松等废用性综合征。对上述症状已发生者,提出矫正和改进方案;
4)、减少或解除躯体疼痛、心理失衡及其它障碍;
5)、提高或改善其职业或生活能力,增强对各种障碍的协调和控制能力;
6)、预防和及时处理并发症;
7)、减少或消除复发;
(3)、对需康复功能的评价:通过测试,了解障碍程度,估计康复实施的效果。测试一般涉及病人的识别能力,运动控制,关节活动度,周围感觉及其整合能力,交际能力等;
1)、心血管及呼吸功能测验:如血压、脉率、肺率、肺活量、呼吸动度等,以确定康复训练的强度;
2)、延髓功能:包括面部对称与否,发音、吞咽等功能正常与否。痛苦活动度为:肩屈100°,外展90°,外旋30°内旋70°;肘屈120°,伸30°;前臂完全旋前、旋后60°;腕伸30°,拇指外展30°;
4)、感觉和感觉整合能力:包括两点觉、位置觉、实体形态觉及其它本体感觉;
5)、视觉:包括视敏度、视野、视知觉;
6)、运动协调平衡情况:有无不自觉运动、头晕、眩晕等;
7)、生活能力:穿衣、洗脸、刷牙、大小便、购物、炒菜、做饭及交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