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其发生率约百分之一到三。筛检的方法是在怀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之间,喝五十公克糖水,一小时后验血糖,若血糖数值超过标准,则须进一步做一百公克耐糖测试。若经过医师为妊娠糖尿病患者,首先须向营养师作营养咨询,提供正确的饮食方式,并做适量的运动。少数患者经过上述方法仍无法将血糖控制好,此时须予以注射胰岛素。如此可以预防巨婴症,让您能够顺利的生产。
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的一种特殊类型。指确定妊娠后,若发现有各种程度的糖耐量减低或明显的糖尿病,不论是否需用胰岛素或仅使用饮食治疗,也不论分娩后这一情况是否持续,均可认为是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6.6‰。国内发生率<1%。妊娠糖尿病分娩数占总分娩率0.64%。
妊娠糖尿病系高危妊娠,它严重危害母儿的健康。在胰岛素问世之前母体死亡率27~30%,胎儿围产期死亡率>40%。胰岛素问世后尤其围产医学开展以来,围产死亡率已明显下降。
妊娠糖尿病(GDM的诊断建议)
·孕期内宜作OGTT筛查糖尿病(C)
·GDM妇女产后6~12周重复OGTT以筛查糖尿病,并在以后定期随诊,筛查是否发
生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E)8Z+k0PA*H R*m |#s-t
在孕妇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就应进行GDM的危险评估,孕妇有GDM高危因素的临床特征及明显肥胖,有过GDM病史或生产大于孕龄的新生儿、尿糖阳性、PCOS或糖尿病家族史,均应尽快测血糖,如果FPG≥126mg/dl(7.0 mmol/l)或任意血糖≥200mg/dl(11.1 mmol/l),需尽快于次日重复检查以确定诊断,除非病人已有明显的高血糖症状,如果第一次检查排除GDM需在孕24~28周间按下列两种方案之一进行复查。
一步法:做葡萄糖100gOGTT。
两步法:先做50g葡萄糖负荷后1h血糖筛查试验,血糖值超过者再做100gOGTT。两步法结果80%GDM血糖≥140mg/dl,90%GDM血
糖≥130mg/dl。
100gOGTT诊断标准:空腹≥95mg/dl,1h≥180mg/dl,2h≥155mg/dl,3h≥140mg/dl。试验需过夜空腹8~14h,诊断也可用75gOGTT 2h结果,但此结果对发现危险婴儿或母亲不如100gOGTT 3h结果更可靠。
对低危者不需作血糖检查:
·年龄<25岁
·妊娠前体重正常
·为糖尿病患者率低的民族
·1级亲属无糖尿病者
·无糖耐量异常者
·无产科异常病史
因为GDM妇女发生糖尿病的危险增加,必须产后6~12周和以后定期进行糖尿病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