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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注意事项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

  下述患者易高发妊娠期糖尿病,需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筛查,并在此后的每一妊娠阶段进行复查:

  1、 明显肥胖(超过理想体重20%) ;

  2、孕妇年龄超过30岁;

  3、异常产科病史(妊娠期糖尿病、不明原因流产、早产、围生儿死亡、巨大儿、胎儿先天缺陷、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等);

  4、反复念珠菌性阴道炎或泌尿道感染的患者;

  5、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家系中一级直系亲属为糖尿病患者;

  6、孕期反复尿糖阳性或出现“三多一少”症状;

  7、肥胖者,即在妊娠前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

  8、本次妊娠胎儿偏大、羊水过多或胎盘体积异常增大;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

  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目标是将血糖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只有保持血糖有效控制,才能保证母子平安通过妊娠和分娩过程。

  一、糖尿病患者可否妊娠

  糖尿病患者可否妊娠应咨询内科及产科医师,判断可否妊娠。若不宜妊娠,应避孕,已妊娠者应尽早终止;若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可在积极治疗、密切监护下妊娠,确保受孕前、妊娠期及分娩期血糖在正常范围。

  二、妊娠期血糖控制满意标准

  妊娠期血糖控制满意标准 :孕妇无明显饥饿感,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 mmol/L,餐前30分钟:3.3-5.8 mmol/L;餐后2小时:4.4-6.7 mmol/L;夜间:4.4-6.7 mmol/L。

  三、饮食治疗

  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热量和营养需要,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或饥饿酮症出现,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整个孕期体重增加以10-12.5 kg为准,但体重超过标准50%之肥胖妊娠期糖尿病者,体重增加应不超过6-7kg,更肥胖者,孕期体重增加可将为3kg,甚至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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