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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 deformity,别名:手脚畸形

  手足畸形分类

  主要是指个体发生中的异常而产生的、越出变异范围的异常形态的个体。畸形发生从形态学来看,畸形是由于形态结构的过度形成和部分正常形成被抑制或缺少以及部位变动而重新组配产生的。联体畸形(二重畸形)尤其在动物是很明显的现象。畸形对某些性态常表现有一定的系统特征。有时可明显地遵从孟德尔遗传定律。另一方面,在一定的发生期用实验的方法也可创造出许多畸形。又遗传畸形的表现型模拟可通过特定发生期的环境因素的改变而获得。在发育初期的胚胎,病毒感染、维生素缺乏、射线照射和缺乏氧气等也能使之形成畸形。这些研究结果,其显著的特点是不同的处理常常显有同样的异常形态的倾向。在植物也是一样,作为畸形直接原因的病毒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郁金香花瓣的聚缩、金银花的畸形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在植物,昆虫的刺伤或昆虫幼虫激素(由此产生的畸形为虫瘿)的作用以及菌类寄生(菌瘿)等,也是使之成为畸形的原因。畸形可成为分析器官形成和过程及原因时的线索。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某一种的畸形对于别种来说,不一定也是畸形。例如在植物,花序的带化在鸡冠花是为正常型,同样箭尾八仙花的二裂叶也是正常的。手足畸形有巨指、短指,常同时有并指、短指和其他畸形。多指以拇指最多见,小指次之,有时为双侧性。

  1.巨指:指一个手指、数个手指或全手均肥大的一种罕见畸形,可能系发育异常或因神经纤维瘤病引起。手指骨骼和软组织长度和宽度均增加。神经纤维瘤病本身常不显著,而肥大的部分突出。

  2.短指:一个或数个手指因胚胎发育异常而变短,可伴有指骨数目减少和掌骨变短。畸形常和并指或多指同时发生。手指的形状和功能大体正常。

  3.并指:轻者仅两指间存在不完全蹼膜;较重者皮肤与皮下软组织合并,指甲各自分开。严重者第2—5手指相互并连,指骨分节不全和多发关节畸形。手指末节指骨与指甲融合而其余部分正常,称指端融合型。并指多数发生于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常为双侧性。也可并发指骨融合畸形、短指、多指、并趾或足部畸形。多个手指并指者影响手的功能。

  4.多指:常同时有并指、短指和其他畸形。多指以拇指最多见,小指次之,有时为双侧性。畸形有3种类型:

  ①异常的软组织块,与骨骼无粘连。

  ②重复手指,含有指骨、关节、肌腱等部分,近端指骨与掌骨头或分叉的掌骨形成关节。

  ③完全额外的手指,包括一个完整的掌骨与多指骨连接。

  5.浮动拇指:为第1掌骨先天性缺如,拇指发育较差,鱼际肌缺如,拇指长屈肌和伸肌尚有一些活动功能。

  手足畸形因素

  一、 孕早期发生高热的妇女

  怀孕早期有过高热的妇女,孩子即便不出现明显外观畸形,但脑组织发育有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表现为智力低下,学习和反应能力较差。这种智力低下是由于高热造成胎儿脑神经细胞死亡,使脑神经细胞数减少所致,这种智力低下是不能恢复的。当然,高热造成胎儿畸形还与孕妇对高热的敏感性和其他因素有关。

  二、孕早期服用激素的女性

  孕早期使用雌激素、雄激素及孕激素,可引起胎儿性别的变化及其他畸形。

  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引起胎儿各种畸形。

  手足畸形定义

  非正常的胎儿发育及伤病所引起的器官或器官部分结构的遗传缺陷。

  主要是指个体发生中的异常而产生的、越出变异范围的异常形态的个体。畸形发生(teratogenesis)从形态学来看,畸形是由于形态结构的过度形成和部分正常形成被抑制或缺少以及部位变动而重新组配产生的。联体畸形(二重畸形)尤其在动物是很明显的现象。畸形对某些性态常表现有一定的系统特征。有时可明显地遵从孟德尔遗传定律。另一方面,在一定的发生期用实验的方法也可创造出许多畸形。又遗传畸形的表现型模拟可通过特定发生期的环境因素的改变而获得。在发育初期的胚胎,病毒感染、维生素缺乏、射线照射和缺乏氧气等也能使之形成畸形。这些研究结果,其显著的特点是不同的处理常常显有同样的异常形态的倾向。在植物也是一样,作为畸形直接原因的病毒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郁金香花瓣的聚缩、金银花的畸形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在植物,昆虫的刺伤或昆虫幼虫激素(由此产生的畸形为虫瘿)的作用以及菌类寄生(菌瘿)等,也是使之成为畸形的原因。畸形可成为分析器官形成和过程及原因时的线索。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某一种的畸形对于别种来说,不一定也是畸形。例如在植物,花序的带化在鸡冠花是为正常型,同

  手足畸形形成

  前已提及,胎儿在发育的不同阶段,对于致畸因子的感受性不同。畸胎的发生,特别要追溯到胚胎发育的早期阶段。

  1.植入前期(preimplantationstage)从受精到第6天。正常的受精卵(合子,zygote),头3天在输卵管中发育。受精后30小时才完成双细胞阶段,以后分裂速度增加,发育成桑椹球体。受精卵含有成人机体的所有基因成分,但它们绝大部分处于不激活状态,在受精卵进入发育的分裂阶段,激活的是那些与复制、生长、细胞间相互作用有关的基因。如果受精卵带有异常的结构基因或者不正常地激活了某些基因,将会导致早期胚胎细胞死亡。如果将发育成2~4个细胞的分裂球(blastomere)从细胞间加以分开,则可形成同卵孪生儿。由于分裂球的组成细胞均属潜力均等的全能细胞,因此理论上讲,如果丢失一个细胞可能并不带来严重后果。但事实上也正由于它们彼此一致,一个细胞带有致死性的基因,可能其他细胞也带有同样的致死性基因。激活这种基因必然导致死亡。同时也正是由于这些细胞的彼此一致,一旦暴露于不利的外源性影响下,有害因子对所有细胞会产生同样伤害,因而造成胚胎死亡。因此,通常认为有害环境因子对植入前期胚胎发挥着“全或无”的影响,也就是说或者胚胎死亡,或者存活,存活即意味着未受损伤,不会致畸。

  2.植入期(implantationstage)从第1周末至第2周末。胚泡到达宫腔内膜并开始植入。在8~10天阶段,如果受到损伤,有可能造成分裂中细胞的彼此不完全分离,因而形成联胎(doublemonsters)。联胎可以是对称性的,也可以是不对称性的,对称性联胎也可以说是分离不完全的孪生儿,它们在不同部位仍相连在一起,例如头部、胸部或臀部。不对称性联胎是指一个孪生儿发育良好,而另一个则发育不良或仅有残迹。发育不良者常表现异常,或在体外与发育良好者相连,或者存在于发育良好的体内,而成为“胎中胎”。一些先天性畸胎瘤,特别是骶尾部的,实际上是不对称性的联胎。

  3.三胚层期至第2个月末在植入期,已开始有内、外胚层的区分。从第3周至第1个月末,两胚层之间又出现中胚层,各层并开始分化形成各原始的组织器官系统。细胞分化、迁移是这一阶段的特点。畸胎的发生多起始于胚胎这一发育阶段。第2个月各原始的器官系统逐步发育成形,各种形态发生上的异常以及广泛而严重的畸形,多在这阶段致成。因此胚胎的两周至12周,是致畸因子损伤而造成先天畸形的关键时期。

  4.胚胎3个月至产前从胚胎第3个月,各系统在已建立的相互联系条件下,受神经系统的支配,开始了原始的胎儿活动,主要器官系统趋于完整。此时,相对而言,对于致畸因子的作用有了抵抗力。但器官系统仍在不断完善和功能适应。但已分化器官的功能成熟程度不同,因此也不能完全排除致畸因子的不良影响。从第4个月开始,胎儿进入迅速生长阶段,胎儿生长受阻而造成的变形,有可能在这一时期形成。子宫内的羊膜带(amnioticband),甚至子宫壁本身,都可能带给胎儿损伤过程。

  胚胎发育与先天畸形先天畸形是胚胎在母体子宫内发育过程中产生的。而人体发育是从受精卵开始的。受精卵携带着来自父母的遗传物质——基因,所以,人体形态发生从开始就受着基因的控制。受精卵若有基因的突变或基因的载体——染色体畸变,则受精卵从一开始就有内在的缺陷。必然发展出相应的结构异常或疾病。胚胎在发育过程中还可受母体子宫内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异常。如受精卵在最初几次细胞分裂增殖时期,受到某种外来因素的作用,造成染色体不分离,可产生嵌合型染色体数目畸变及相应的畸形。胚胎12~32个细胞的桑椹胚期,如果某种因素将其从细胞间分开,则可形成同卵孪生儿,分离不全则产生联体畸形。胚胎2周以内,细胞数目仍很少,受致畸物损伤后多致死亡而流产,随月经排出而不被查觉;若能存活,则说明未受损或已由未受损细胞代偿而不产生畸形。此即“全或无”现象。临床上,常把受精后的前2周,称为“安全期”。第3周至第一月末,为神经胚期,此时以中枢神经系统发育最为突出。此期受损,最易发生神经管畸形,如全前脑畸形、独眼畸形、人鱼体畸形、无脑儿、脊柱裂和脑脊膜膨出等。第2月,胚胎各器官均由细胞组织发育成形。此时,对致畸物的耐受力仍很弱,最易受损,发生广泛而严重的畸形。如胚36天前受损,可发生唇裂,其中42%伴腭裂;38天前受损,可发生桡骨发育不全;6周前发生严重并指、心房或心室间隔缺损、横膈疝、肛门闭锁等;8周前可发生十二指肠闭锁、鳃突或囊肿。泌尿生殖器官也在此期分化成两个系统。生殖系统分化出睾丸或卵巢,形成男或女。受损则产生泌尿生殖系统畸形。各种内分泌也在此期发育,此时若给孕妇口服放射性核素I行甲状腺检查,常可致胎儿甲状腺损伤而功能低下。此期,严重的损伤可致胚胎死亡而流产。

  胚胎第3个月各主要系统器官均已建立并趋完整,对致畸物相对有了抵抗力,畸形发生较少且较轻。但仍有些器官仍处分化成形期,可致畸形。如胚10周前受损,可致双角子宫、脐膨出、梅克尔氏憩室、肠旋转不全;12周前可发生尿道下裂等。

  孕中晚期,各器官形态结构已基本发育完成,受损后,不再产生畸形。但在孕期始终发育着的器官,如眼、脑、性腺等,仍可受损而发育不全或出现病变。

  编辑本段成因

  1.遗传因素形态发生是受遗传因素控制的。先天畸形的发生绝大多数与遗传有关,如染色体畸变、单基因遗传、多基因遗传等。

  2.环境因素畸胎学的研究不断发现环境中的一些物质可以造成胎儿畸形。在分析某个致畸因子的致畸风险时,应该考虑该致畸因子的作用强弱、剂量大小、持续时间、孕母的遗传背景以及当时的孕龄等。常见的致畸因子有:

  (1)辐射:其中离子电磁辐射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包括α、β、γ和X射线,其致畸作用与各射线的穿透力有关。日常,人们都或多或少地接触射线,有的人还因居住环境或职业关系可能接触更多的射线,但对其致畸作用要具体分析。非电离性辐射,包括短波、微波及紫外线等,其致畸作用较弱。其中紫外线对DNA修复机制有缺陷的患者是一种致突变因子。

  (2)X线:一般说,诊断性X线检查,对胎儿的危害不大,但也与照射部位有关,例如胆囊造影只使胎儿接受0.000006Sv(注:Sv是剂量当量单位,1Sv=100rem);而钠灌肠造影检查,由于直接照射骨盆,则可使胎儿接受 0.0035Sv。另外,治疗剂量要大得多。治疗脑肿瘤、乳腺癌(单侧)均可使胎儿接受0.09Sv,治疗肺癌可接受0.25Sv。所以,用于治疗的X线有致畸的危险。

  (3)同位素:各种组织对不同的同位素吸收量不同,例如口服5mci的131I,甲状腺可接受 100Sv,而性腺只有0.12Sv;口服4mci32P,有1.0Sv进入骨髓、肝、脾,而其他部位则不过0.1Sv。另外,胎儿对同位素的吸收程度还与胎龄有关,例如胎儿在第10周,从循环中结合的碘比母亲甲状腺结合的还要多。因此孕妇必须用放射性碘进行诊断时,应在胎龄第5~6周之前进行,即在胎儿甲状腺分化之前完成。

  X线、同位素、还有其他外源性离子辐射对分裂细胞的影响,包括杀伤细胞、抑制有丝分裂、改变细胞的正常迁移和彼此联系,以及造成染色体畸变和基因突变等。植入前期,大剂量照射可导致胚胎死亡,这是由于致死性染色体畸变或细胞分化受损所致。胚胎两周后的任何时期接受超过1.0Sv的射线,均可造成器官畸形或生长受阻,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最为敏感,0.25Sv时就可发生小头畸形,智力低下,有实验证明,不伴有神经系统导常的其他畸形,则可谓并非由辐射引起,此剂量目前为大多数所接受的致畸剂量标准,胎儿接受0.25Sv以上的照射,有致畸危险。美国学者大多数以0.1Sv作为阈值来推断致畸危险。有时尽管不发生畸形,但轻微的损伤可引起智商降低,将来癌变也很难排除与辐射的关系。

  3.病毒和感染可致畸的病毒感染有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水痘及单纯疱疹B。其他病毒感染的致畸问题,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畸形儿是否与感染有关,可通过检查IgM来判定,受感染的新生儿IgM上升。也可进行病原基因检测。

  (1)风疹(rubella):前四周受感染,致畸危险为61%,5~8周时为26%,9~10周时为6%。风疹综合征的畸形包括眼、耳、心、造血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肺、肝和骨。神经系统损伤如小头、智力低下,眼的缺陷方面有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小眼球等。

  (2)水痘(varicella):致畸危害只是在胚胎前16周或产前4天之内发生。前16周感染,可致畸,包括眼的缺陷如白内障、小眼球、视神经萎缩以及脑损伤和肢体发育不全等。分娩前4天孕妇感染水痘,有20%的新生儿死亡。

  (3)巨细胞病毒感染(cytomegalovirusinfection):大约有10%的感染胎儿出现神经系统损伤。可有智力减低、耳聋。还可有低出生体重、小头、肝脾肿大及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视神经萎缩等。进行病毒分离和尿中脱落细胞查找病毒包涵体,均可证明感染的存在。

  (4)弓形虫感染(toxoplasmainfection):主要表现为眼的疾患,90%有脉络膜炎,50%~60%有癫痫、小头和脑积水。即使感染得到控制,也常遗留眼或脑的损害。

  4.化学药物苯妥英钠可致成轻、中度生长发育及智力障碍。妊娠期服用此药,胎儿致畸危险为1/10~1/3。三甲双酮(抗癫痫药)会造成胎儿智力低下、发育缓慢、面部发育不良、唇腭裂、房间隔缺损及两性畸形。孕妇服用丙酮苄羟香豆素(抗凝剂),可引起胎儿软骨发育不良,多表现为低出生体重及智力低下,中枢神经系统有异常。早孕妇女服用此药,胎儿约1/3发生畸形。氨基蝶呤(抗叶酸剂),曾被用于进行人工流产,未流产者可造成胎儿多发畸形,其衍生物氨甲蝶呤有同样致畸作用。在抗生素药物方面,四环素可与骨盐形成复合物,使牙变色;链霉素可致胎儿耳聋。激素方面,雄激素去甲睾丸酮衍生物用于避孕,可使女胎男性化,对男胎无不利影响;雌激素复合物氯菧酚胺可致畸,使非整倍体增加,可出现椎骨、心脏、肢体的畸形;皮质激素有诱发缺肢、先天性心脏病的报道;胰岛素可使神经管缺陷增多,还可造成先天性心脏病和肢体缺陷。

  手足畸形预防

  通过婚前检查、遗传咨询、孕妇保健避免畸形的发生,还可通过羊水或绒毛检查、B超及胎儿镜等手段预防畸形儿产生。早期诊断及宫内治疗可减少畸形儿产生。

  手足畸形形成方式

  (1)胚胎组织形成不良:在遗传和环境致畸因素的影响下,使胚胎本身有着内的缺陷,因而造成组织器官形成不良,产生畸形。可单发或多发。

  (2)变形(deformation):胚胎本身原无缺陷,各组织、器官早期发育原本正常,只是由于受到外来机械力作用,使原来正常发育的组织、器官受压变形,出现畸形。来自母亲的机械压力有:双角子宫、子宫肌瘤、骨盆狭小等;属于胎儿方面的有:过早入盆、胎位不正和羊水过少、多胎、胎儿过大等。

  (3)胚胎组织或胎儿的发育过程受到外来作用的阻断,造成畸形。最明显的例子是近年发现的羊膜带形成及其影响作用。羊膜带可因羊膜在妊娠早期破裂而形成,由于羊膜带与胎儿体表的粘连或缠绕,使早期发育着的胚胎或胎儿的组织、器官发育阻滞和破坏,产生畸形,形成羊膜带阻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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