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泛切除
肿瘤主要累及椎体,其侵及椎管内或椎体外时,受椎前大血管等组织限制,难于达到广泛切除,甚至边缘切除亦很困难,椎体内肿瘤累及近全椎体者,应从上下椎间盘和椎体后缘,连同椎前骨膜一同去除,再由病灶内达椎体后缘的切除,使大部分肿瘤达边缘切除。附件肿瘤应边缘切除该附件,同侧椎体和附件肿瘤,应后路切除附件,前路切除半侧椎体。
2.重建脊柱稳定性
原发肿瘤椎体切除或半侧椎体切除,应取大块植骨与上下椎体融合,并前路内固定,或前路植骨,后路内固定。附件切除者,视对脊柱稳定性影响,可用后路内固定。
3.综合治疗
恶性骨肿瘤或转移瘤,不能完全切除者,应行综合治疗,根据肿瘤性质选择放疗或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