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肿瘤的基本诊断原则是临床、影像学、病理学三结合。在脊柱肿瘤的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引入肿瘤学的概念、原则与方法,是20 多年来的显著进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脊柱的恶性肿瘤,特别是脊柱转移瘤,是一个重要的诊治理念。在肿瘤学原则指导下的脊柱外科分期,是脊柱肿瘤外科治疗的重要指导方针。脊柱恶性肿瘤的治疗,已经不像以往那样悲观。重视全身治疗,完善的术前评估和肿瘤分期,新型植入物和生物材料的应用,更适宜的肿瘤切除的手术入路,使很多脊柱肿瘤患者的短期和长期预后得以改观。
脊柱肿瘤的发病情况
一般认为骨肿瘤发病率占全身肿瘤的1~2/10万,脊柱肿瘤占全身骨肿瘤的6.6%~8.8%,各种类型的骨肿瘤几乎都可在脊柱见到,其中脊柱转移瘤占半数以上。肿瘤统计表明,良、恶之比为1:4~5,男女发病大致相同。
Dahlin报告一组6221例骨肿瘤,其中位于脊柱者548例,占全身原发性骨肿瘤的8.8%,良性10 5例,占19.2%,以骨巨细胞瘤为最多;恶性443例,占80.8%,以骨髓瘤最多。
国内黄承达等38359例骨肿瘤分析表明:21691例良性骨肿瘤中,脊柱良性肿瘤584例,共17种,发病前三位依次为骨巨细胞瘤、骨软骨瘤、骨血管瘤;10791例恶性骨肿瘤中,恶性脊柱肿瘤1243例,共24种,发病前三位依次是脊柱转移瘤、骨髓瘤、脊索瘤;瘤样病损4369例,其中发生在脊柱者109例,主要为嗜酸性肉芽肿、动脉瘤样骨囊肿、骨纤维结构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