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的形成原因是什么呢?接触性皮炎是指皮肤粘膜接触外界某些物质后,主要在接触部位发生的炎症反应性皮肤病。那么接触性皮炎的形成有哪些原因呢?我们看看下面的介绍。
第一、原发性刺激物可损伤正常皮肤或刺激原有的皮炎。强刺激物(如酸,碱,酚)在数分钟内即可引起临床上可见的改变。弱的或边沿性刺激物(如肥皂,清洁剂,丙酮或甚至是水)与之接触数日后方可引起临床上可见的改变。不同的刺激物损害皮肤的机制不同。比如清洁剂能够激活角化细胞,从而使之开释炎性细胞因子。
第二、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病人可能会对使用数年的物质或用于治疗皮肤病的“约”物产生过敏反应。朗格汉斯细胞(一种表皮细胞的年幼亚群)吞噬致敏原并将其传递至T淋巴细胞。从角化细胞和朗格汉斯细胞开释的细胞因子也可促进过敏的发生。病人的致敏过程可从6~10天(较强致敏原如毒常青藤)到数年(较弱致敏原)不等。当再次接触该致敏原时,瘙痒和皮炎可在4~12小时内发生。
第三、外用“约”的某些成分是引起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主要起因。接触性皮炎的病因病理其他通常致敏原包括植物(如毒常青藤)及在制鞋,制衣,金属化合物,染料和化妆品中的致敏物质。很多产业因子能够引起职业性皮肤病。很多健康的职业劳动者对橡胶增效剂和手套的乳胶过敏。有些男子由于对乳胶避孕套过敏而无法使用。
第四、光敏性和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可在局部应用某些化学物质再经光线照射后才会发生。这些化学物质(光毒剂)充当光敏物使皮肤对光照产生过度反)。常引起光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物质有须后液,防晒霜和外用磺胺“约”。香水,煤焦油,补骨脂素和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油剂常可引起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全身给“约”引起光敏反应时,必需区分是光过敏性还是光毒性接触性皮炎。
原发性接触性皮炎,可发生在任何年龄的任何人,这种病人在接触到了强酸或强碱等强刺激性物质后,会在很短时间内发作而发生临床症状。如果这种人接触到了弱的刺激性物质后,会发生慢性症状。而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仅在少数人中才能引起临床症状,当这种病人接触到的可引起症状的物质后,很快在极短的时间内发作。但临床上就诊的病人绝大多数是反应性接触性皮炎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