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更换医生及药物。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一类的精神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其自然规律,当处在急性发展的时期,即使相对及时地接受治疗,药物起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大致需要2~4周。
医生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有无躯体疾病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因此,大部分患者不可能马上控制住病情。
有的患者家属求愈心切,对医师怀疑、指责,对治疗进行不合理的干预,频繁更换医生。
有些家属听说某药对某病有特效,就反复要求医生给病人换用某药。精神科用药有其规律,一般药物应用6~8周无效后,而且在足剂量的基础之上,才考虑换用其他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