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药物不须长期服用。预防大多数精神疾病复发的措施之一是药物的维持治疗。对于初次发作的精神病患者来说,通过药物、心理等综合治疗,约有70%~80%病人能够达到临床痊愈,即病人精神症状消失,恢复病前的工作和学习能力。
初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系统治疗痊愈出院后,如不维持治疗,复发率约50%,第二次发作下一次复发率约75%,三次发作以后复发率达90%。
维持治疗的时间当前尚没有公认的标准,目前在精神科一个新的认识是:在维持剂量的基础上,患者自身能耐受,无明显的药物副反应(包括躯体的及实验室检查)者可长期维持治疗。但不少首发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对此不理解,往往不愿承受长期服药的麻烦,或不能忍受药物的副反应,或心怀侥幸等等而不愿接受长期维持治疗,待病情复发时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