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
1、排便后症状缓解。
2、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
3、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不适意味着感觉不舒服而非疼痛。在病理生理学研究和临床试验中,筛选可评估的患者时,疼痛和(或)不适出现的频率至少为每周2天。
功能性腹胀
必须包括以下2条
1、3个月内每月至少有3天反复出现腹胀感或肉眼可见的腹部膨胀。
2、没有足够的证据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肠易激综合征(IBS)或其他功能性胃肠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功能性便秘
1、必须满足以下2条或多条。
a .排便费力(至少每4次排便中有1次)。
b .排便为块状或硬便(至少每4次排便中有1次)。
c .有排便不尽感(至少每4次排便中有1次)。
d .有肛门直肠梗阻和(或)阻塞感(至少每4次排便中有1次)。
e .需要用手操作(如手指辅助排便、盆底支撑排便)以促进排便(至少每4次排便中有1次)。
f .排便少于每周3次。
2、不用缓泻药几乎没有松散大便。
3、诊断IBS的条件不充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功能性腹泻
至少75%的时间内大便为不伴有腹痛的松散(糊状)便或水样便。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
肠道症状不是由器质性疾病所致,且不符合前面定义的疾病诊断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