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血管瘤是肝脏的一种良性肿瘤,一般认为是不会发生恶变的,患者可能出现右上腹部不适症状、血管瘤增大并发破裂,这时候就需要手术治疗。
当患者确诊血管瘤后,大部分只需要定期观察,一般3~6个月做一次腹部彩色超声检查就可以了。对于血管瘤直径小于5厘米的血管瘤,一般不需要采取措施治疗,手术治疗是没有必要的,进行定期观察就可以。而对于血管瘤直径大于5厘米的患者就需要密切观察了,至少3个月应做一次超声检查,如果血管瘤增长迅速,每年生长速度超过2厘米,或者患者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就要考虑手术了。一般认为,血管瘤直径大于10厘米,出现十分明确的症状是血管瘤手术的指征。
肝血管瘤自发性破裂出血是不常见的,大多是在外力作用下出现急性继发性破裂。遇到车祸及其他意外伤害时,上腹部可能受到撞击,肝血管瘤受到挤压而发生破裂出血。血管瘤破裂是手术切除的指征,手术应立即实施。对于肝血管瘤伴有大流量动静脉瘘及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也应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是一种有创性的治疗方法,有创就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是否手术治疗,应由有经验的医生权衡利弊而给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