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出现矮小的症状的时候,家长们都会积极的带孩子去治疗,当治疗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去医院进行复查,那么到时候如何进行复查诊断呢?
一、身高测量
对于矮小患儿治疗后每月测量身高是必须的,由于一个月时间内身高变化毕竟较小,需要尽量准确测量。准确测量身高需要注意“四同”:
① 相同的测量尺;
②同一测量者测者,不同的人,尺卡在头部的松紧度会有差别;
③相同的时间,由于站立或坐起后,人的脊柱的椎间隙会受到压缩,早晚身高会不同,相同的时间测量才有可比性;
④孩子相同的站立方法,要求脱鞋、脚跟、臀部、肩部和头部全部靠墙,挺胸、收腹、腰部尽量挺直、两眼平视,头部不要过仰,否则测不到头部的最高点。
二、生长激素剂量调整
生长激素短时间内一般不需要调整,体重变化不超过10%一般不需要调整,调整不仅仅根据生长速度或体重,还需要考虑不同病因,初次用药前的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结果、青春发育情况、骨龄大小,特别是IGF-1和IGFBP-3复查结果等。所以更能看出定期复查是多么的重要!生长激素治疗适用剂量的范围较宽,我们对于骨龄较小,治疗时间较充裕者,一般从正常范围内较小剂量开始,如果小剂量效果较好,费用相对较低,副作用也更少出现,如果效果不理想,再考虑调整剂量。对于骨龄较大,治疗时间有限的儿童,一般从正常剂量的中等或偏大开始,因为时间有限,慢慢观察有可能影响最终治疗效果。
三、生长激素停药指标
对于年龄较小就开始治疗者,可在身高达到或略超过同龄人身高时(一般需要治疗2~3年或更长)可暂时先停一段时间,待身高又明显低于同龄人时再用。对于骨龄较大者,由于治疗时间有限,停药的指标是连续三个月,月生长速率小于4mm时停用,虽然此时治疗可能每月还可提高1到2mm,但可用时间已经很少,没有实质意义。但对于用药期间身高已经接近正常成年身高者,也可考虑停药,但停药前需要详细评估是否能达到治疗目的。
四、生长激素治疗后复查时间及项目
1、对于用生长激素治疗的患儿,治疗3个月后,需要复查甲状腺素(FT3、FT4和TSH)和空腹血糖。由于治疗者多为矮小症患者,过去生长速度过慢,甲状腺素需要量较少,生长明显加速后,甲状腺素需要量增加,少数人可能引起甲状腺素的相对不足。甲状腺素不足,需要短时间内口服左甲状腺素片,否则会影响生长激素的疗效。也有少数甲状腺素调节过度出现甲状腺素稍高者,此时只要TSH不过低,也般不需要处理,继续使用生长激素常常会自动降至正常。
2、半年左右复查时,除需要检查甲状腺素和血糖外,还需要检查骨龄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可能有较大差异,也有一些医院的试剂可靠性不一定高,如果初诊在我院治疗者,建议继续到我院复查。IGF—1和IGFBP3的复查,既是用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也是生长素剂量调整的重要指标。国外最新资料表明,根据IGF结果适时调整生长素剂量,治疗效果明显好于传统固定剂量。
3、治疗1年时复查,最好还能复查肝肾功能,可与血糖一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