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伤性骨折不同,临床上还有一种骨折,称为病理性骨折,其特点是在发生骨折以前,骨本身即已存在着影响其结构坚固性的内在因素,这些内在因素(如骨发育障碍、骨代谢性疾病、骨肿瘤等),使骨结构变得相对薄弱,在并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发生骨折的轻微外力作用下,即可造成骨折。
病理性骨折的治疗取决于病因的诊断和对预后的估计,因而不同于外伤性骨折。外伤骨折的治疗目的明确,即达到功能的恢复。而对于病理性骨折的治疗,由于病因和预后的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达到功能恢复的目的,而在另外的情况下,治疗的目的可能仅仅是为了暂时地恢复部分功能,或者仅能够做到减轻病人的疼痛和便于护理。
相对于局限的良性病变,可进行彻底的手术治疗,包括刮除植骨术、异体半关节置换手术以及人工关节或人工骨代用品置换术等。刮除植骨术可以在骨折后马上施行,也可以等到骨折愈合后再行手术治疗。
对骨转移性肿瘤所引起的骨折,可采用骨截除手术,并以髓内针固定来保持截除后两段骨干的连续,在骨缺损部位用骨胶或骨移植充填,以达到减轻症状并部分恢复肢体功能的目的。
除去骨折的局部治疗以外,还应根据不同的病因进行全身的治疗和对原发病灶的治疗(如因甲状腺腺瘤引起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所致的骨折,应行腺瘤的切除等),这些治凼对于防止病理性骨折的再发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