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遭受钝性暴力后,根据暴力的大小可引起不同类型的肝裂伤。轻者为浅表裂伤,出血量少,有些可以自行停止;重者裂伤较深,有些呈不规则星状或甚至严重碎裂,失去活力或脱落在腹腔内。
这种损伤主要表现为腹腔内出血及出血性休克。血液对腹膜有一定的刺激性,可出现轻度腹膜刺激征,如合并胆管断裂,胆汁外漏则有较严重的胆汁性腹膜炎体征。若伤及肝静脉主干、下腔静脉肝后段、门静脉干支可出现持续大量出血,很快发生休克,甚至迅速死亡。
失去活力或散落在腹腔的肝组织将坏死分解,连同聚积的血液和胆汁可继发细菌感染形成腹腔脓肿。肝包膜下裂伤由于包膜完整,肝实质破裂出血聚在包膜下形成血肿。
轻的损伤出血少,形成的血肿小,有些可自行吸收;重伤则出血量多,可将肝包膜广泛分离形成大血肿,血肿的压迫尚可使其周围的肝细胞坏死。
血肿也可继发感染形成脓肿。张力高的血肿可使包膜溃破转为真性裂伤。中央型肝裂伤主要为肝实质深部破裂,而肝包膜及浅层肝实质仍完整。
这种裂伤可在肝深部形成大血肿,使肝脏体积增大,张力增高,血肿周围组织受压坏死。这种血肿可穿破入腹腔形成内出血及腹膜炎,或穿入胆管表现为胆道出血,也可继发感染形成肝脓肿。
开放性、贯穿性损伤的严重性取决于肝脏受伤的部位和致伤物的穿透速度。子弹和弹片穿透肝组织时可将能量传递至弹道周围的组织,使之破坏。
伤及肝门大血管时,肝实质损害可不严重,但由于持续大量出血,仍有较高的死亡率。除损伤的种类及伤情外,合并多脏器损伤是影响肝外伤死亡率的重要因素。伤及的脏器越多,伤情越重,治疗越难,死亡率也越高。
按致伤原因肝创伤一般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开放性损伤一般有刀刺伤、火器伤等。刀刺伤相对较轻,病死率低。火器伤是由火药做动力发射的弹射物(弹丸、弹片、弹珠)所致的开放性损伤,在战伤中多见,肝火器伤是腹部火器伤中最常见的。
开放性损伤又可分为盲管伤及贯通伤两种。腹部闭合性损伤以钝性损伤多见,主要因为撞击、挤压所致,常见于公路交通事故、建筑物塌方,偶见于高处跌落、体育运动伤或殴打伤。
由于腹部闭合性损伤除肝创伤外常合并其他脏器损伤,而腹部表面无受伤征象,诊断相对有一些难度导致治疗延迟,因此钝性伤较危险,病死率往往高于开放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