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早期治疗,婴幼儿期治疗最佳,年龄越大效果越差,一般认为2-3岁后治疗,即使非常成功,致35岁后将发生髋关节痛,因此强调新生儿普查,及时诊治获得痊愈。
本病的预后关键在于早期诊断。治疗越早,效果越佳。随年龄的增大,病理改变越重,治疗效果越差。
1岁以内,使用带蹬吊带法。生后8-9周,发现髋关节有半脱位或脱位,可使用带蹬吊带6-9个月。仅限制髋关节的伸展活动,其他活动均不受限。除个别髋关节内有阻碍复位因素外,绝大多数患儿都可达到复位治疗,亦不会发生股骨头无菌坏死。也有用连衣袜套法及外展为襁褓支具法,维持4个月以上。
1-3岁:对一部分轻型患儿,仍可使用带蹬吊带法治疗。若使用4-6周后不能复位者,可改用手法整复,石膏固定法。
整复方法:全麻下,患儿仰卧位,患侧髋、膝关节各屈曲90°,沿大腿长轴方向牵引,同时压迫大转子部位,使股骨头纳入髋臼内。达到整复后,由于蛙式石膏容易影响股骨头发育及产生缺血性改变,故目前国内、外小儿外科已不用蛙式石膏而改为“人字位石膏 ”,即髋关节仅外展80°左右,膝关节微屈,上石膏后允许患儿带石膏踩地活动。
4岁以上:此时脱位程度加重,骨与软组织的继发改变也较严重,手法整复难以成功,应采用手术治疗。行沙尔特骨盆截骨术。股骨颈前倾角大于45°者应加作股骨旋转截骨术。
成人:成人可考虑作查理骨盆内移截骨术。如果一侧髋关节脱位程度较高,经牵引未能下移,伴严重疼痛,且影响生活者,可行股骨转子下截骨术来改变负重力线,改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