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现在全世界通用的ICD-10(WHO, 1993)自闭症诊断要同时满足下列A.B.C三准则:
A,三岁前出现下列三项中至少一项功能之发展异常或障碍:
1. 社交沟通情境之理解性或表达性语言;
2. 选择性社交依附或交互社会互动;
3. 功能性或象征性游戏(DSM-IV则为象征性或想象性游戏)。
B,下列1.2.3.合计至少6项,其中1.至少2项,2.和3.各至少1项
1. 交互社会互动之质的障碍:
a. 不会适当使用注视,脸部表情,姿势等肢体语言以调整社会互动;
b. 未能发展和同侪分享喜好的事物,活动,情绪等有关的同侪关系;
c. 缺乏社会情绪的交互关系,而表现出对别人情绪的不当反应,或不会依社会情境而调整行为,或不能适当的整合社会,情绪与沟通行为;
d. 缺乏分享别人的或与人分享自己的快乐。
2,沟通方面质的障碍:
a. 语言发展迟滞或没有口语,也没有用非口语的姿势表情来辅助沟通之企图;
b. 不会发动或维持一来一往的交换沟通讯息;
c. 固定,反复,或特异的方式使用语言;
d. 缺乏自发性装扮的游戏或社会性模仿游戏。
3,狭窄,反复,固定僵化的行为,兴趣和活动:
a. 执着于反复狭窄的兴趣;
b. 强迫式的执着于非功能性的常规或仪式;
c. 常同性的动作;
d. 对物品的部份或玩具无功能的成份的执着。
C,不是有续发社会情绪问题的接受性语言障碍,依附障碍,有情绪行为问题的智能不足,精神分裂症,雷特症等,(DSM-IV则只排除雷特症和其它儿童期崩解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