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症急性胰腺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轻症急性胰腺炎(ICD-10:K85.001/K85.101
/K85.201/K85.301/K85.801/K85.802/K85.9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消化系统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消化病学》(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松原市中医院推拿按摩科赵东奇
1.临床表现:急性、持续性腹痛(偶无腹痛)。
2.实验室检查:血清淀粉酶活性增高≥正常值上限3倍。
3.辅助检查:影像学提示胰腺有或无形态学改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消化系统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实用内科学(第12版)》(复旦大学医学院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消化病学》(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1.内科治疗
(1)监护、禁食、胃肠减压;
(2)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营养支持治疗;
(3)药物治疗: 抑酸治疗、抑制胰腺分泌药物、胰酶抑制剂;无感染征象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谨慎使用镇静和镇痛药物。
2.内镜治疗:对于胆源性胰腺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内镜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85.001/K85.101/K85.201
/K85.301/K85.801/K85.802/K85.901轻症急性胰腺炎疾病编码。
2.排除急性重症胰腺炎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合并心、肺、肾等脏器功能损害,合并胰腺脓肿、胰腺囊肿等)。
3.排除其他急腹症:急性肠梗阻、消化性溃疡穿孔、胆石症和急性胆囊炎、肠系膜血管栓塞、心绞痛或心肌梗死者。
4.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隐血;
(2)肝肾功能、甘油三酯、电解质、血糖、血淀粉酶、脂肪酶、C-反应蛋白(CRP)、凝血功能;
(3)血气分析;
(4)心电图、腹部超声、腹部及胸部X线片。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
(1)血型及RH因子,肿瘤标记物筛查(CA19-9、AFP、CEA),自身免疫标志物测定(ANA、ENA、IgG);
(2)腹部CT、核磁共振胰胆管造影(MRCP)、内镜下逆行性胰胆管造影(ERCP)、超声内镜(EUS)。
(七)选择用药
1.抑酸药(质子泵抑制剂、H2受体拮抗剂)。
2.生长抑素及其类似物。
3.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八)出院标准
1.腹痛、腹胀缓解,开始进食。
2.血淀粉酶稳定下降,或进食后无明显升高。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患者由轻症急性胰腺炎转为重症急性胰腺炎,退出本路径。
2.内镜治疗:对于怀疑或已证实的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在治疗中病情恶化者,可行胆管引流术或内镜下括约肌切开术,转入相应路径。
3.血淀粉酶持续高水平,或进食后明显升高,CRP持续高水平,导致住院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