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知特点
聋人丧失了听力,靠手势语言和别人进行交往,靠视觉器官的直观形式获得信息,并进行交流,因此视觉敏感,形象思维非常发达,而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就相对地差些。
行为和人格偏离者,其认知特点主要是现实性较差,易于离开实际去思考问题,带有浓厚的幻想色彩,而且思想方法表现出明显的片面性,还会表现出偏执倾向,严重时可有妄想。
2、个性特点
对于听力残疾人的个性,至今还没有系统的研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研究发展不够,没有足够的文献资料供人们参考。二是听力残疾人并没有明显不同于普通人的独特的"聋人个性"。因为个性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它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形成、发展起来,又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听力丧失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人的社会关系,也不能改变社会关系对个性形成的影响,只能说耳聋和由耳聋引起的语言障碍,会给他们的某些心理特征的形成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使心理特征的某些方面显示出一定程度的带有普遍性的特点。尽管如此,那些在听力残疾人中比较普遍的特点也不是他们所独有的。例如,国外有的学者认为:"聋童因为不会说话,在生活上发生矛盾与乏味的感触,精神苦闷,无从发泄,所以待人的礼貌往往不周。因其缺乏判断力,如发觉有人在说笑,便会猜疑是在讥笑自己,而常有误会及暴躁的行为。"如果这样就假定"暴躁"是聋人的一种较普遍的心理反应,那么正常人的"暴躁"行为就无法解释,故不能认为它是聋人所特有的个性特征。
对于听力残疾人的个性特征,目前多见于对他们的个性特征的罗列。美国学者梅多写道:"个性特点的罗列,总是表明比正常儿有更多的顺应问题,他们表现出行动固定化、自我中心、缺乏内部控制能力、冲动和易受暗示的特点。"日本的大桥正夫在他的<教育心理学>一书中写道:"聋儿在思想交流上有困难,社会经验狭窄。因此,他们在社会的、情绪的各个侧面的行为特征,一般地说显著落后于正常儿童。主要的特征表现为畏首畏尾、过分盲从等等。”台湾学者何华国在列举听力障碍学生的行为特征时提到:“如果学生无法听,他的人格与行为问题便可随之而生。他也可能为寻找补偿而显得特别浮动。有的学生也会经常表现出退缩、固执或害羞的行为。”
我国一些从事聋儿教育的人员,从各自接触到的聋儿的实际表现中,概括出一些聋儿的个性特点,诸如孤僻、自高自大或自卑、急躁、主观片面、猜疑心强、自私等。聋人的性格比较外向,情感反应方式比较强烈,频度高但持续时间短。性格豪爽、耿直,“好”就是 “好”,“坏”就是“坏”,很少拐弯抹角。观察问题,往往只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不大注意问题的内在联系。有的聋人倾向于眼前世界,考虑长远利益少。有的聋人偏于物质世界和情感的直接表达,而不愿意去深入探索知识世界的内涵。他们对生活是通过直接乐趣、具体行动和自己的情感表达来分析的。
3、治疗与训练
根据国际通用的分级方法,可将耳聋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耳聋和全聋。轻度耳聋对远距离说话听不清或对一般距离的低声谈话感知困难,其听阈(能听到的最低分贝数)约在10~30分贝之间;中度耳聋对近距离谈话感知困难,需要别人大声讲话才能听到,其听阈在50分贝左右;重度耳聋,其听阈在60分贝以上,能听到耳边的大声喊叫;若听阈在90分贝以上便可算作全聋。
轻度耳聋对儿童言语的形成影响不大;中度耳聋可导致言语不清,要到医院作听力分析仪检查,查明病因进行治疗,并请医生帮助配戴助听器,若治疗及时,可避免聋哑症;重度耳聋虽也可请医生配戴助听器,但应及早请特殊教育mansion88 app 作指导,采用特殊方法进行早期言语训练。
4、记忆特点
1)听力残疾人的一般记忆特点:主要表现在对语文材料的记忆上,其显著特点就是记得慢,忘得快。造成这样特点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①与听力残疾人的感知特点有关。我们知道,语言的交际功能是通过语音这种物质形式作用于人的言语分析器而实现的。听力损失便无法感知或不能清晰地感知语言的声音刺激,这样就失去了一条最重要、最经常的感知语言的途径。从而使语言材料的记忆不牢固、不精确。此外,缺乏语言听觉与言语动觉的神经联系,发音得不到听觉的监督,调节机能大大削弱,发音不准确,记忆也不准确。②与记忆的方法有关。语言发展的迟缓是听力残疾所造成的最大限制。听力残疾的儿童,自幼未能习得语言,对语言的理解极差,因而对语言文字材料,多半采用机械识记法。以回忆句子为例,他们倾向于逐字背诵,不会按意思重新组织句子,不会灵活地变换另一种说法。这种识记方式,比只记住句子所表达的意思要困难得多,所以记忆效果差。③与强化的机会太少有关。我们以一个人每天14小时的觉醒时间来估算,正常儿童在觉醒时,各种形式的言语活动总是与其他活动相伴随着,绝对的“无言语”的安静期是非常少的。而一个学龄听力残疾儿童每天的言语活动仅仅局限在课堂上,而对他实践有效的言语活动时间则比上课时间还要少。强化是记忆巩固的必要条件,缺少强化也是耳聋儿童遗忘快的重要原因。
(2)听力残疾人的形象记忆特点:有的研究结果表明,听力残疾儿童的记忆有一种强烈倾向:记忆表象很快发生明显变化,不同事物的表象之间区别逐渐模糊,直至混淆为相互雷同的现象。这在学龄初期和中期的听力残疾儿童身上较为明显。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则出现相反的倾向,即越来越注意事物表象之间的区别,而不再把它们混淆起来。
(3)听力残疾人的视觉性形象记忆特点:在刺激物为点、线的组合而呈现时间极短(0.04秒)时,其再现成绩甚至优于正常儿童。
(4)听力残疾人的运动记忆和情绪记忆:在这方面听力残疾人与正常人没有明显的差异,他们对许多操作技能的掌握都不低于正常人。
5、思维特点
由于思维与语言的关系密切,所以,听力残疾人的思维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思维对语言的依赖程度。也正因为如此,聋哑儿童的思维便被一些学者作为研究思维与语言关系的一个“天然试验畅。美国的弗思就以听力残疾人为研究对象写了一本书,叫做<不用语言的思维>。我们在讨论听力残疾人的思维特点时,也必然要涉及到思维操作是否可以脱离语言的问题。听力残疾儿童没有语言系统也能够进行逻辑思维,但是掌握语言系统(手势语言)对于他们解决问题或完成学习任务有极大的帮助。
有的学者把正常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听力残疾儿童的思维发展也大体经历了这三个阶段。有些实验研究表明,前两个阶段的发展,听力残疾儿童并不比同龄正常儿童落后,只在第三个阶段显出落后。因为第三个阶段的思维与掌握抽象概括的语言关系更为密切。有人用“功能固着”的实验方法研究了听力残疾人的思维缺少灵活性的特点。发现听力残疾儿童比正常儿童更为缺少功能变通的能力,他们往往囿于工具或材料固有用途的观念而限制了个人的思考能力。这说明听力残疾儿童思维概括程度较低,很难看出物体之间的更为“一般”的共同因素,与正常儿童相比,他们对于解决这样的课题更显出畏难情绪和缺乏积极性。
总的来说,听力缺陷对思维的影响,只是发展速度缓慢和水平较低,并没有思维逻辑上的混乱,故不存在思维障碍。
6、对听力残疾人进行全面康复
听力残疾人康复的根本出路在于防聋治聋。但是,如果听力受损,而且造成了持久的听力缺陷,“聋”已成为事实,那么,工作的重点就应放在言语康复上。因为“哑”不是独立的一类缺陷,它是从属于另外一种疾病的第二性的缺陷或症状。因此,听力残疾引起的言语残疾,只是一种功能性障碍,发音器官是完好无损的,通常可以通过教育与训练的方法得以补救,使功能得以恢复。换言之,听力残疾的康复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言语康复的问题,言语康复既要利用残存的听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残存听力的敏度。由此可见,发展听力残疾人的言语能力是听力残疾康复工作的中心环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聋哑学校的教学工作也是听力残疾康复的组成部分。聋哑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根本原则,是在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中,发展听力残疾学生的语言;在发展听力残疾学生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文化科学知识的教学,同时把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与发展语言和形成优良的个性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