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以手及手指的短小为特点,可以是单纯性手指指骨的短小,也可以是掌骨短小造成的短指畸形,但掌、指骨的数量多不缺少。畸形可以是单发或多发的纵列或横列的掌、指骨短小。根据短缩的部位,可将短指畸形分为短末节指骨( brachytelePhalangia )、短中节指骨( brachymesophalangia )、短近节指骨( brachybasophalangia )和短掌骨( brachymetacatpia ) 四类。此外还有少指节指( hypophagi 。)和多节指骨短小畸形,且常在近节多一节指骨。短指可与并指合并存在,而且也表现出多种形式,可为两个 3 指节短手指相并, 或两个单指节的手指相并。亦可为拇指正常,而 2 一 5 指的四个短手指相并,甚至于全手,包括拇指及 2 --5 指全部短小而相并。轻的短指畸形其外形和功能近于正常,仅有一节指骨或掌骨短小,伴有肌膊、肌肉的发育不良。严重者其手指如“肢芽”,附着在手掌远端,除皮肤、皮下组织外,无动力组织结构,完全丧失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