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是指妊娠产物从母体完全排除之前胎儿已经死亡,早期胎儿死亡是孕周<20周,中、晚期分别指孕周20~27周及28周以上,WHO把胎儿死亡定义为胎儿无呼吸或任何其他生命征象,如心跳、脐带搏动或明确的随意肌肉的运动,在美国,国家健康统计中心认为死胎为孕20周之后发生的胎儿死亡。在其他国家,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指孕28周以后发生的胎儿死亡。
出现死胎的症状表现:
一、死胎症状表现
胎儿死亡后孕妇最常见的主诉有:①胎动消失;②体重不增或减轻;③乳房退缩;④其他:如感觉不适,有血性或水样阴道分泌物,嘴里有恶臭气味等。
二、死胎体征表现
(1)定期随访检查,发现子宫不随孕周增加而增大。
(2)胎心未闻及。
(3)胎动未扪及。
(4)腹部触诊未扪及有弹性的,坚固的胎体部分。
胎儿死亡后,孕妇自觉胎动停止,子宫停止增长,检查时听不到胎心,子宫比孕周小,可考虑为死胎,B超可证实。
三、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又称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hypotonic uterine inertia),其特点是子宫收缩具有节律性和极性,对称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持续时间短而间歇期长,在收缩高峰期子宫体不隆起,以手指压宫底部肌肉仍可出现凹陷,不足以使宫颈以正常速度扩张,出现产程延长或停滞,根据宫缩乏力发生的时期分为:
1、原发性宫缩乏力:是指产程一开始即表现宫缩乏力,主要是在骨盆入口平面有头盆不称或胎位不正,临床上常表现为潜伏期延长,须与假临产相鉴别,鉴别的方法是给予强的镇静剂,如药物可以使宫缩停止者为假临产,不能停止者为原发性宫缩乏力。
2、继发性宫缩乏力:是指临产早期时宫缩正常,产程进展到活跃期以后宫缩强度转弱,使产程延长或停滞,此情况多出现在中骨盆狭窄,持续性枕横位与枕后位。
(2)不协调性宫缩乏力:又称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hypertonic uterine inertia),其特点是缺乏对称性,节律性,尤其是极性,子宫收缩兴奋点可发生在子宫的某一处或多处,甚至极性倒置,尽管宫内压不断升高,但胎儿先露部不下降,宫口不能正常扩张,属无效宫缩,因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完全放松,静息宫内压升高,临床表现为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温馨提示:根据自觉胎动停止,子宫停止增长,检查胎心听不到,子宫比妊娠周数小,可考虑为死胎,B型超声发现胎心和胎动消失是诊断死胎的可靠依据,若死亡过久可见颅板塌陷,颅骨重叠,呈袋状变形,可诊断为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