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状应具备的特点为:①必须被看作是病人自己的思维或冲动;②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病人徒劳地加以抵制;③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令人不快;④强迫的思想或冲动必须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①必须被看作是病人自己的思维或冲动;②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病人徒劳地加以抵制;③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令人不快;④强迫的思想或冲动必须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见于分裂症、Tourett氏综合征、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强迫症状应视为这些障碍的一部分。以强迫思维或穷思竭虑为主的病人可表现为观念、心理表象或行为的冲动。内容虽有变异,但总是令病人痛苦。
强迫性穷思竭虑与抑郁的关系尤为密切,只有在没有抑郁症时出现或继续存在穷思竭虑,才可诊断强迫症。大多数强迫动作涉及清洗(特别是洗手),反复检查以防范潜在的危险情境、保持有序和整洁。常有害怕的心情,如害怕自己遇到危险或害怕由自己引起危险。强迫仪式动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数小时,有时还伴有明显的犹豫不决和行事迟缓,两性发生率相等。与强迫思维相比,强迫仪式动作与抑郁的关系不那么密切,行为治疗更易于使之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