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心律失常患者选择并制定适合的治疗方案至关重要,患者未来的生活质量能否得到改善也依靠于此。
选择方案
1.选择抗心律失常治疗方案应因病因人而异。临床上经常遇到相同的疾病可引起多种不同的心律失常,而同一种心律失常又可见于不同的疾病和(或)诱因。所以选择治疗方案应该个体化,并从单一抗心律失常药物或方法开始,摸索最小有效剂量。
2.如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发生在健康人身上时,常可自行终止或应用刺激迷走神经方法后终止;如果发生在严重的瓣膜性心脏病患者身上时,可诱发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应立即静注抗心律失常药物予以终止;如已发生低血压等危急情况时,应尽快采用电复律(适用非洋地黄中毒者)。
决定方案
1.首先应判定患者的心律失常性质是良性(功能性)的、潜在恶性的(有害的)还是恶性的。
2.按轻重缓急决定治疗方案。一般认为,良性心律失常见于无器质性心内外疾患者,无血流动力学障碍,多由自主神经功能不平衡等所致;潜在恶性心律失常多见于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但无活动性心肌炎症、缺血、损伤和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恶性心律失常多见于有活动性心肌炎症、缺血、损伤的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常有明显血流动力学障碍,并有左室射血分数降低(<40%)、心室晚电位阳性和心率变异性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