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炎发病可急可缓,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等病症,如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易导致感染严重,从而用法多种并发症的出现发展。所以,治疗小儿肺炎的最好方式就是查明病因,了解病因,针对疾病程度与患儿体质不断调整治疗方案,科学用药,正确治疗。
根据小儿肺炎引起的综合病症,有时不但要考虑补液是关键,还要加强肺部的抗炎和纠正心衰更重要,必须合理兼治,又要主次分明,区别对待,如有时为了抗炎,在加大剂量时,可以适当增加液体,以延续抗炎为主,这样可提高疗效,及早控制病情。其次是通过分次分别给药,可降低药物配伍的浓度,合乎用药常规而已,实际患儿根本不需要液体,但这时需特别注意,由于液体量的增加,有可能会加重心脏的负担,有时则又影响不大,因为在输液的过程中,滴速是相当缓慢的,同时又是在强心药的控制之下,补液量虽说是增加了一部分,其次是适当而言,这的患儿的心脏功能是否需要再次纠正,还要慎重考虑强心药的作用时间及其对心脏的效果如何,必要时可在6—8小时之后,再重复给药一次,可用维持量来维持。
据临床观察造成患儿脱水的原因很多,如在病程中,患儿发烧,支气管的喘息有时或伴有呕吐腹泻及精神不安,食欲不振或不能进食,再加上心率增快,循环缺氧,以及病程的延长,又如患儿生长发育欠佳等等,都能直接引起引患儿体内需要热量增加,导致水及电解质的平衡失调,是完全需要考虑补液和适当进行补液的。
然而,对于小儿肺炎的液体疗法,按着儿科理论要求,一般炎患儿可经口保持液体入量,不需补液,对不断进食的患儿,可按生理需要进行静脉输液,但总量不宜过多,速度应较慢,婴幼儿总补液量以60—80ml/kg/d为宜,一般选1/4张溶液,速度应控制在5ml/kg/小时以下,如果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静脉途径滴注药物,则一次量以不超过20mL/kg/d,主要是用10%葡萄糖液,肺炎如伴有重症腹演出现脱水和代谢性酸中毒时,可按消化不良的补液原则处理,但液体总量及电解质液量均应较同等脱水者减少约1/4,输液速度应较慢。
温馨提示:小儿肺炎的治疗周期通常需要1周左右病情才能好转,1~2周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痊愈。在家服药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发现病儿烦躁不安、面色发灰、喘憋出汗、口周青紫、脉搏明显加快,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切勿延误了心脏功能受损害的治疗时机。
【参考文献:《非典型肺炎自我防范》《小儿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