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泻病的治疗原则为预防脱水,纠正脱水,继续饮食,合理用药。
1.急性腹泻的治疗
(1)脱水的防治
脱水的预防和纠正在腹泻治疗中占极重要的地位,世界卫生组织(WH0)推荐的口服补液盐(0RS)进行口服补液疗法具有有效、简便、价廉、安全等优点,已成为主要的补液途径,是腹泻治疗的一个重要进展。
①预防脱水
腹泻导致体内大量的水与电解质丢失。因此,患儿一开始腹泻,就应该给口服足够的液体并继续给小儿喂养,尤其是婴幼儿母乳喂养,以防脱水。
A.ORS
本液体为2/3张溶液,用于预防脱水时加等量或半量水稀释以降低电解质的张力。每次腹泻后,2岁以下服50~100ml;2~10岁服100~200ml;大于10岁的能喝多少就给多少。也可按40~60ml/kg,腹泻开始即服用。
B.米汤加盐溶液
米汤500ml+细盐1.75g或炒米粉25g+细盐1.75g+水500ml,煮2~3min。用量为20~40ml/kg,4h服完,以后随时口服,能喝多少给多少。
C.糖盐水
白开水500ml+蔗糖10g+细盐1.75g。用法用量同米汤加盐溶液。
②纠正脱水
小儿腹泻发生的脱水,大多可通过口服补液疗法纠正。重度脱水需静脉补液。
A.口服补液
适用于轻度、中度脱水者。有严重腹胀、休克、心肾功能不全及其他较重的并发症以及新生儿,均不宜口服补液。分两个阶段,即纠正脱水阶段和维持治疗阶段。
B.静脉补液
重度脱水和新生儿腹泻患儿均宜静脉补液。
(2)纠正酸中毒
轻、中度酸中毒无需另行纠正,因为在输入的溶液中已含有一部分碱性溶液,而且经过输液后循环和肾功能改善,酸中毒随即纠正。严重酸中毒经补液后仍表现有酸中毒症状者,则需要用碱性药物。常用的碱性药物有碳酸氢钠和乳酸钠。
(3)钾的补充
低钾的纠正一般按KCl 2~4mmol/(kg·d)或10%KCl 3ml/(kg·d),浓度常为0.15%~0.3%,切勿超过0.3%,速度不宜过快,至少在6h以上补给。患儿如能口服,改用口服。一般情况下,静脉补钾,需肾功能良好,即见尿补钾。但在重度脱水患儿有较大量的钾丢失,补液后循环得到改善,血钾被稀释。酸中毒纠正,钾向细胞内转移,所以易造成低血钾。重度脱水特别是原有营养不良或病程长,多天不进食的患儿,及时补钾更必要。一般补钾4~6天,严重缺钾者适当延长补钾时间。
(4)钙和镁的补充
一般患儿无须常规服用钙剂,对合并营养不良或佝偻病的患儿应早期给钙。在输液过程中如出现抽搐,可给予10%葡萄糖酸钙5~10ml,静脉缓注,必要时重复使用。个别抽搐患儿用钙剂无效,应考虑到低镁血症的可能,经血镁测定,证实后可给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