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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停育患者的标准治疗

  胚胎停育要如何治疗呢?胚胎停育是指妊娠早期胚胎因某种原因所致发育停止。B超检查表现为妊娠囊内胎芽或胎儿形态不整,无胎心搏动,或表现为妊娠囊枯萎。临床属于流产或死胎的范畴。造成胚胎停育的原因很多。

  第一、确诊“死胎”后通常会进行引产。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未娩出者应做有关凝血功能的检查,以明确有无DIC并发症。

  第二、产后应配新鲜血备用,分娩时及时注射宫缩药预防产后出血。产后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

  第三、分娩结束后应仔细检查胎儿、胎盘、胎膜、脐带,对肉眼无法判断者可送病理检查,以明确死胎原因。

  第四、多胎妊娠如其中一胎先死于宫内,一般可观察等待,孕妇常有一过性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降低,其后又自行恢复正常。一旦纤维蛋白原下降至2g/L,估计胎儿已能存活,应立即引产。

  胚胎着床及继续发育依赖于复杂的内分泌系统彼此协调,任何一个环节失常,都可致流产。胚胎早期发育的时候,需要三个重要的激素水平,一个是雌激素,一个是孕激素,一个是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作为母体来讲,自身的内源性激素不足,就满足不了胚胎的需要,就有可能造成胚胎的停育和流产。其中最常见的是黄体功能不良,黄体功能不全可造成子宫内膜发育迟缓和黄体期短,从而影响受精卵的种植,或早期妊娠流产。黄体功能不全者常伴有其他腺体功能异常,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糖尿病、雄激素相对增多症及高泌乳素血症等,这些因素均不利于胚胎发育,与流产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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