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趾是一种很常见的畸形,多发于第4、5趾,3、4趾,1、2趾及2、3趾,严重者第1-5趾均连为一体。有的并趾还伴有多趾,常见4、5趾并趾伴小趾多趾。发病与遗传因素有关,可能是胚胎局部发育停滞,趾分化受阻引起。
临床表现
1、软组织并趾
骨骼发育正常,关节完整,屈伸基本正常,仅皮肤软组织相连。轻者两趾间仅为趾璞过浅,重者两趾靠得很近,皮肤很紧张,甚至趾甲也连在一起,外观似一巨趾,但X线示骨骼完全分开。
2、骨性并趾
两趾骨骼合并,轻者仅有部分趾骨粘连,一般近一、二节分开,末节趾骨连接,有的趾甲合拢。重者两趾骨完全融合,甚至关节亦不存在,治疗较为困难。
3、并趾合并多趾
常见为4、5趾合并小趾多趾,或1、2趾并趾合并拇趾多趾,有的骨关节畸形较重。
治疗原则
1、分离并趾,修复正常外观及功能,以利穿鞋走路。
2、手术方法及时间应根据畸形程度、种类、年龄、部位而定。
软组织并趾最早可以半岁手术,骨性并趾一般在1岁左右手术,并趾伴多趾者如果骨关节畸形不重也可以半岁手术,骨关节畸形重者1-3岁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