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是指胚胎或胎儿在妊娠28周前中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者。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以前者为早期流产;发生在12~28周之间者为晚期流产;流产可分先兆性流产、难免性流产、完全流产、不完全流产、过期流产、习惯性流产及感染性流产,其中难免流产、不完全流产及感染性流产需紧急处理。
[诊断要点]
(1)先兆流产
①患者有停经史。
②症状发生在妊娠初期。
③阴道少量出血,下腹或腰部稍感疼痛。
④子宫颈外口无扩张现象。
(2)难免流产
①有停经史。
②阴道流血量多,腹痛加剧。
③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符合或缩小。
④宫颈口已开或有羊水流出。
(3)不完全流产
①有停经史。
②阴道流血量多,可致休克、出血及继发感染。
③胚胎及其附属物已部分排出。
④宫颈口开大。
(4)完全流产
①有停经史。
②胚胎及其附属物已全部排出。
③宫颈口已开全。
④恶露于数日内消失。
(5)过期流产
①有停经史。
②开始时常有先兆流产症状,以后子宫不再长大且逐渐缩小变硬。
③间歇性少量阴道出血或棕色带下。
④患者可有食欲不佳、口臭等症状。
(6)习惯性流产
连续流产超过3次者称习惯性流产。
(7)感染性流产
除流产症状外,伴有发热、腹痛、白细胞增高、宫体压痛或伴盆腔腹膜炎、败血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