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军事医学

  秦汉时期的军权是高度集中的,士兵的种类也分为好几种,这是当时环境的需要。秦汉时期的军事医学也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那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通过下文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秦汉时期军事医学

  秦代兵制的主要特点,是军权的高度集中和军队的高度统一。秦王朝的军队有皇帝警卫部队、京都卫戌部队、边防戍守部队和郡县地方部队四种。秦朝军队的兵种有步、弩、车、骑之分,并建立了水军。汉代兵制在秦制基础上有所发展。西汉的军队分中央军和郡国兵两部分,兵种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车士(车兵)及楼船(水兵),此外,还建有楼船材官,水陆均能作战。东汉的军制基本上和西汉相同。

  自战国至汉初铁兵器渐盛,这时农具及日用品大多用铁器,惟兵器尚兼用铜。秦代长兵无异于战国。惟铁兵较多,至东汉时兵器才普遍用铁,进而发展为钢兵。有炼至百辟者,刃口锋利,汉王朝专门设置少府官员负责兵器制造,严禁民间私藏及私造武器。

  一、军事体育训练

  正卒在郡县服役,服役期内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接受正规的军事技术、战术训练,而对各兵种的技术、战术训练还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制度。材官(即步兵),主要训练和考核项目是使用弓弩。秦制规定,发弩啬夫如果射不中目标,罚二甲;县尉也要受到处分。训练使用的箭靶称“埻跫”,使用弓弩的力量大小和射者与埻跫的距离都有明确的标准。按照汉代规定,每年举行“秋射”以考核训练成绩,发矢十二射中六矢者为及格,超过六矢则“赐劳十五日”。骑士、轻车(即骑兵与车兵),主要训练和考核项目是驾驭战马。战马体格应在五尺八寸以上,称为“蓦马”。按秦制规定,蓦马如未经过严格训练,不能用作骑驰或驾车作战;不能按命令奔驰,考核成绩太差,即“马殿”,则具司马和令、丞要受处分。对驾车驭手的训练、考核也有规定,不能驾驭战车者,教官要受罚,驭者要补偿与训练时间相等的徭役。汉代每年秋季八九月间农事毕,郡太守与都尉便召集所属各县令、长、尉,在郡治所在地举行一次“都试”,材官、骑士、轻车演习射御、骑驰、战阵,由长官考课殿,给以赏罚,大致与秦代相仿。汉代都试仪制有严格规定,逾制者要受处罚;参加都试考核的人数事先有规定,违令不参加考核者要受处罚;随便遣散骑士、材官,即以“乏军兴”罪论处。汉初诸侯王国军事训练、考核,朝廷不予干涉。“七国之乱”后,各王国统兵的中尉皆由朝廷派遣,训练、考核由中尉负责,与郡无异。如王国私自练兵,即以叛逆罪论处。汉代朝廷军除了禁军中的“郎”和少数民族兵以外,大多来自三辅或各郡的正卒,原在各郡已接受过一年正规军事训练。但南北军的卫士和禁军仍然有“岁时讲肄,修武备”的训练、考核制度,以保证其军事素质。西汉南北军卫士的骑射训练多在上林苑内进行,所谓“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阵”。训练的项目很多,除通常的骑射战阵之外,还有“拔距”、“投石”、“弁”、“角抵”等等。“拔距”是一种力量训练;“投石”即以手抛石打击目标的训练;“弁”是徒手格斗的训练;“角抵”即相扑、摔跤的训练。朝廷军的楼船士,从武帝时开始在昆明湖训练。另外,每年立秋之日,在东门外京郊斩牺牲祭陵庙,由武官肄习战阵及队列仪仗。皇帝百官亲临检阅,进行每年一度的阅兵式。东汉初,罢郡国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及军假士,令各还民伍;废止了正卒番上受训和定期考核的都试制度。正卒在郡县服役,服役期内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接受正规的军事技术、战术训练,而对各兵种的技术、战术训练还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制度。 材官(即步兵),主要训练和考核项目是使用弓弩。秦制规定,发弩啬夫如果射不中目标,罚二甲;县尉也要受到处分。训练使用的箭靶称“埻跫”,使用弓弩的力量大小和射者与埻跫的距离都有明确的标准。按照汉代规定,每年举行“秋射”以考核训练成绩,发矢十二射中六矢者为及格,超过六矢则“赐劳十五日”。 骑士、轻车(即骑兵与车兵),主要训练和考核项目是驾驭战马。战马体格应在五尺八寸以上,称为“蓦马”。按秦制规定,蓦马如未经过严格训练,不能用作骑驰或驾车作战;不能按命令奔驰,考核成绩太差,即“马殿”,则具司马和令、丞要受处分。对驾车驭手的训练、考核也有规定,不能驾驭战车者,教官要受罚,驭者要补偿与训练时间相等的徭役。 汉代每年秋季八九月间农事毕,郡太守与都尉便召集所属各县令、长、尉,在郡治所在地举行一次“都试”,材官、骑士、轻车演习射御、骑驰、战阵,由长官考课殿,给以赏罚,大致与秦代相仿。汉代都试仪制有严格规定,逾制者要受处罚;参加都试考核的人数事先有规定,违令不参加考核者要受处罚;随便遣散骑士、材官,即以“乏军兴”罪论处。汉初诸侯王国军事训练、考核,朝廷不予干涉。“七国之乱”后,各王国统兵的中尉皆由朝廷派遣,训练、考核由中尉负责,与郡无异。如王国私自练兵,即以叛逆罪论处。

  汉代朝廷军除了禁军中的“郎”和少数民族兵以外,大多来自三辅或各郡的正卒,原在各郡已接受过一年正规军事训练。但南北军的卫士和禁军仍然有“岁时讲肄,修武备”的训练、考核制度,以保证其军事素质。西汉南北军卫士的骑射训练多在上林苑内进行,所谓“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阵”①。训练的项目很多,除通常的骑射战阵之外,还有“拔距”、“投石”、“弁”、“角抵”等等。“拔距”是一种力量训练;“投石”即以手抛石打击目标的训练;“弁”是徒手格斗的训练;“角抵”即相扑、摔跤的训练②。朝廷军的楼船士,从武帝时开始在昆明湖训练③。另外,每年立秋之日,在东门外京郊斩牺牲祭陵庙,由武官肄习战阵及队列仪仗。皇帝百官亲临检阅,进行每年一度的阅兵式④。

  东汉初,罢郡国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及军假士,令各还民伍;废止了正卒番上受训和定期考核的都试制度。

  汉代重视军队的校阅和训练,每年秋后京师以至郡县都进行大校阅,大讲武。校阅以射为主,再加试其他技术,如骑、乘、刀、矛等,有时还有校猎,用近于实战的狩猎形式进行演习。以考察士卒的训练程度及材力,平时对战士进行军事体育训练,以达到提高士兵身体素质及作战能力为目的。

  (一)、蹴鞠、角抵、手搏

  蹴鞠(古代足球)原系战国时的民间娱乐活动,在齐、楚等国相当流行,至西汉时,蹴鞠发展为军事训练的重要手段之一。刘向《别录》中说:“蹴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因此《汉书·艺文志》将《蹴鞠》25篇附于“兵技巧十三家”类中。汉初,在战争较少时,军队普遍用“蹴鞠”练兵,提高士兵的体质、速度、耐力与反应的灵敏度等,以适应战争的需要。当时宫苑内的“鞠城”和“三辅高官”的蹴鞠地,是南、北军练习和比赛蹴鞠的场地。汉武帝时蹴鞠仍作为军中训练的项目之一。《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列传》中,都载有汉军在塞外行军宿营时,在缺粮的情况下,“仍穿域(修理场地)蹴鞠”,此外、角抵(角力摔跤)、手搏(拳技)等民间武术技巧,也都成为军中的训练项目。如甘延寿因在校阅中手搏表演成绩优秀,而被提升为期门郎中(《汉书·甘延寿传》)。

  (二)弓矢与骑射

  材官(步兵)的训练,以发矢为主。《汉律》记有“蹶张士”,即材官中的健者,能以足踏强弩而张开,骑士的训练重在骑射。弓弩因而成为汉代主要兵器,其次,才是刀和矛等。

  各级军队中都设有掌管教练和考课射法的军官—仆射,边防部队每逢秋季,要对边塞的“侯长士吏”普遍进行一次射法考试。考核的方法,据居延出土汉简记载,每人试射12支箭,中靶六箭为合格、不合格的要受处分;超过六箭的有赏。一般“赐劳”十五日,根据“劳日”总数,赐钱、赐爵或提升。

  二、汉代边防军的医疗设施

  汉代边防军的任务为实边、屯田、穿渠以及作城之类,间亦被调作战。文帝时晁错曾建议招募人民移置边塞,并设置医药以救疾病(见《汉书·晁错传》及《西汉会要》卷59)。

  根据1931年西北考察团在居延附近(张掖西北),敦煌、蒲昌海(敦煌县西阳关西三百里)等地区发现不少有关医药的木简和遗物。在这些木简中,曾记载担任戍役的士卒中有几人“在养”,几人“在病”。在部队中第几队,戍卒某,患什么病,服什么药;或用针,或用灸;治疗结果,或死或愈,都记载得很详细,并有“病书”。此外,还有“显明药函”(罗振玉,流沙坠简,第十三叶又参释文卷二第四十四叶)和“药盛橐”(居延汉简考释,卷三,器物类云:“药盛橐四”(八六)五,六)等残件,药函为长方覆斗形,有系绳纹和安置泥封的地方,其中所盛即行军必备药品。《汉书·窦田灌韩传》曾载:“灌夫身中大创十余,适有万金良药,故得无死,”也说明当时军队备有战救药品。居延烽燧遗址中还有疾病统计、医护人员记勤、和军队负伤人员的记录的“折伤薄”等木简,“折伤薄”署有“天凤元年”(公元前80年)的字样,并有兽医。以上出土文物及汉简,证明在汉代,屯驻在边防的部队中,确实有专门掌管医药的军医存在,并已略具驻屯医院的雏型。但其具体组织如何,在禁卫军和内地军中是否也同样实行,史书上没有记载。唯在《汉官》中曾记载公元前1世纪时,已置宫医卫士81人,系武职。隶属于光禄寺,可能是掌领军队医药的官员。这种驻屯边疆部队中的军医,是相沿不替的。凡两国交界和军事要冲地带,或彼此防地不同系统的军队中,也都设有军医。后世如唐的“折冲府”和宋的“驻泊军”中,也都设有这类军医。

  三、战时伤病员的医疗与运送

  汉代在战场运输工具中备有辇(用人推挽的车)和车。《汉书,李陵传》载: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与单于战于浚稽山,由于单于兵众,“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二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其时间与居延出土之“折伤簿”所记时间很相近。

  东汉大将段颖,在西北边疆抗御羌族的进攻多年,“行军仁爱,士卒疾病者,亲自瞻省。手为裹创。在边十余年,未尝一日蓐寝,与将士同苦,故皆乐为死战。”(《后汉书·段颍传》)

  以上说明汉代军中已设置医药,受伤时已有及时之战伤救护,并按伤情之轻重确定用辇和车将伤员运离战场,或令其继续作战,可惜记录简略,无法弄清它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情况。

  四、军队传染病的隔离

  战时传染病对军队减员有严重威胁,因此很早为军事家所注意。如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马援征交趾,起初虽幸而获胜,但至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军吏因瘴疫(恶性疟疾等传染病)死者达十之四五,后终于失败。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马援又奉命出师镇压五溪蛮(今湖南常德、辰州一带少数民族)的起义,到了次年夏天,军中又发生了大疫,战士成千上百地死亡,马援因感染瘴疫而死于军中。

  到2世纪中叶,对部队传染病已采取隔离措施。《后汉书·皇甫规传》载:延禧五年(公元162年),皇甫规证陇右(今甘肃、新疆、青海一带),因军中发生流行病,死亡占十之三四,皇甫规便将传染病患者安置在临时指定的庵庐中,使之与健康的士卒隔离,并亲自巡视,给予医药,设备虽然简陋,却是史书中明确记载在军队设立传染病隔离病院之始。

  五、对于寒冷的防御

  临时指定的庵庐中,使之与健康的士卒隔离,并亲自巡视,给予医药。设备虽然简陋,却是史书中明确记载在军队设立传染病隔离病院之始。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不同,所以行军时不得不首先考虑当时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如汉武帝派赵充国去镇压西北羌人,充国想要安抚他们,而武帝下诏责令其速战速决。其理由是:“将军将万余之众,不早及秋共水草之利争其畜食,欲至冬,虏皆畜食,多藏匿山中,依险阻,将军士卒寒,……,宁有利哉?”(《汉书·赵充国传》)。

  武帝时由于疆域的扩大,中央对边防部队的供应感到鞭长莫及。于是采取戍边屯田的政策,从上郡、朔方到河西一带置屯田戍卒60万人。在这些屯戍西北边区的军队中,即配制了御寒药,这在西陲木简中可以找到其遗迹。在罗振玉所编(流沙坠简》第78简有“……发寒散五台”,此简出于蒲昌海,即今张掖一带地区,为我国有数的寒冷地带之一。赵充国等与羌人作战,即在这一地带相持,此简或即当时屯戍所留,“发寒散”今虽不知其药物组成。但它可能是一种热性药,服后能使人体温增高以御寒冷。

  六、战伤救治

  秦汉时代,由于炼钢及铁兵器的改进,金创折疡成为战时常见的伤害。止血包扎法随之有所发展。汉代普遍使用地黄治内出血和接续断骨,《本草拾遗》记载汉高祖刘邦曾用“斫合子”以治堕伤和内出血。《神农本草经》记载了王不留行、续断、泽兰、地榆、扁青等23种药名。用于伤科内服或外敷,可见当时伤科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治百病方》已用药物功能命名为方,其处方目的不限于止血止痛,还有消散溃脓,生肌收口的功效,开拓了后世理气活血化瘀的治伤理论。张仲景在此基础上发展了理气、活血、化瘀的治疗法则,建立了既对症用药(止血止痛),又审因论治(活血化瘀)的配方原则。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有关军事医学的史料虽然比较散乱,没有系统记载,而且也很缺少,但仅就其文献记述和地下出土文物来考察,仍可知其在频仍战争中,无论传染病之隔离治疗,战伤抢救之造册记录和外科手术治疗等等,均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并达到较高的水平,专业军医在军队中可能已有一定的编制。

  结语:上文主要给大家介绍了关于秦汉时期的军事医学的发展,较之前的春秋战国而言,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了,因为军医都有了一定的编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