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神经系统检查
针对受检者的特殊身体状况,可增加相应的神经系统检查,本操作规程不做具体项目规定,神经系统检查方法,以《诊断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四版)为指导。
三、心脏检查
望诊:观察心尖搏动的位置以及有无异常搏动。
1、心率:心律匀齐时少数15秒;心律不齐时少数60秒。
2、心律:如有早搏应记录每分钟几次,如心律紊乱无规律应结合心电图予以记录。
3、触诊:检查有无震颤、有无心包摩擦感。
4、叩诊:按先左后右、由外向内、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心界的叩诊,目测即可。
5、心音:注意有无异常心音,若有应详细描述。
6、杂音:如有杂音应详细描述具体听诊区、分期、性质、传导否、传导方向。
7、听诊:按主动脉瓣第一听诊区、肺动脉瓣听诊区、主动脉瓣第二听诊区、二尖瓣听诊区、三尖瓣听诊区的顺序进行。听诊的内容包括心率、心律、心音、杂音及心包磨擦音。
四、肺部检查
1、受检者取仰卧位,必要时配合坐位检查。
2、望诊:胸廓有无畸形,两侧呼吸动度是否对称,注意呼吸节律与频率。
3、听诊: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注意呼吸音的强弱,有无异常呼吸音、罗音及胸膜摩擦音。如有异常呼吸音、罗音及胸膜摩擦音,应详细描述具体部位、性质。
4、必要时配合触诊、叩诊。
五、血压测量
1、仪器:水银柱式血压计,每年要经计量部门检测合格。测压前,需核正零点,检查是否漏气。
2、环境:室内安静明亮,理想室温21摄氏度左右,有休息座位。
3、测量前注意事项
①高血压患者已规律服药者,还按规律服药不必停,测得的血压提示药物控制下的血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