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可引起周边视野缺失或在视野中出现暗点。为了发现有无暗点,医生让受检者注视正前方的一个点,以检查受检者能否看见视野其他部位出现的光点(视野检查),视野可采用视野屏和视标进行检查,也可采用自动闪现光点的计算机视野计检查。
青光眼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人们健康、影响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致盲眼病,可发生于各种年龄的人。青光眼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特征就是眼内压间断或持续性升高的水平超过眼球所能耐受的程度而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失明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可完全失明。青光眼属双眼性病变,可双眼同时发病,或一眼起病,继发双眼失明,一旦患上青光眼,就必须按双眼病变对待,不能盲目的认为我一眼患青光眼失明了,还有另一只眼睛。因此了解青光眼的发病特点,及早发现和治疗是非常必要的。
青光眼是目前国内外首要致盲眼病之一。在我国发病率为0.21-1.64%。致盲率为10-20%。也就是说每100个盲人当中就有10-20个是因青光眼而失明的。我国青光眼患人数为500-600万,青光眼致盲人数约40-50万。特别是原发性青光眼中的闭角型青光眼是危害我国中老年人(55-70岁)健康的主要疾病。因此人们应对它有充分的认识,积极做好防治工作,保护好他们的视力,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青光眼失明是因对此病缺乏正确认识,治疗方法不得当而形成。首先对青光眼危害性认识不足,特别是慢性青光眼患者,临床症状不明显或休息后症状缓解,自认为没什么大事,丧失宝贵治疗时机,眼底视神经不断萎缩,不知不觉沦为失明;其次对此病缺乏了解,误诊、误治,青光眼急性发作期,因伴顽固性失眠、剧烈偏头痛、恶心呕吐、心急烦躁、大便异常等症状,易被误诊为失眠、头痛、心脑血管、胃肠、神经精神病变,而到内科或神经科就诊,采取错误治疗方案,使病情没有得到诊治而失明;一旦患上青光眼认为此病是不治之症,使患者丧失治疗信心,放弃治疗而失明;或错误的认为手术或药物就能治愈,而未能定期到医院复诊,病情复发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丧失治疗机会导致失明.。治疗青光眼,要到专科医院青光眼科医生进行正确诊断,规范治疗,定期复诊,才能达到佳治疗效果。
青光眼应综合诊治
在临床实际中,眼压的测量并不是诊断青光眼的惟一标准。为有效地早期诊断青光眼,除眼压检测外还需将前房角、视乳头和视野等检查结合起来。近年来许多先进的设备,如激光光学干涉成像仪、自动视野计和共焦激光扫描眼底镜等在早期青光眼的诊断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青光眼是一种不可逆性致盲性眼病,一旦因青光眼致双目失明,就意味着终生残废,因此,对青光眼一定不能麻痹大意。其实,因青光眼致盲者多数是由延误诊治引起的,故只要早期发现、早期治疗,青光眼患者大多是不会失明的。
结语:通过上文对青光眼的介绍,现在我们现在对于这种眼部疾病了解的是不是更加的多了呢,以后我们千万不要再出现对青光眼认识的一些误区了,这样很有可能会引起眼盲的哦。而且,青光眼的危害是我们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