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性格特征
三分之一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3.精神因素
据调查资料统计,百分之三十五的患者患上强迫症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
4.命令式
长期接受指令去做某些事务,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习惯。在没有接受命令时也会强迫自己去做某件事情。这也是导致强迫症的原因之一。
5.遗传因素
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百分之七。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6.心理素质因素
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患者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办任何事均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患者也仍有不完善、不安全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判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拧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7.社会心理因素
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性生活不协调,或由于亲人丧亡,突然惊吓,遭受迫害等等都可能诱发强迫症。病人病情严重时,常有中度甚至重度的社会功能受损,成为休学或不能工作的原因;但一般病人始终有自知力,积极求医及治疗。
1.注意个性的培养
不要给予过多,过于刻板的要求,对于预防强迫症的发生有很大帮助,特别是父母本人有个性不良者更应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