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症患者应卧床休息
4、发热时,按发热病人常规护理,避免受凉,积极预防并治疗感冒。
5、不宜晒太阳,室内阳光过强时,应挂窗帘。禁用紫外线等光性疗法,或服用感光药物和食品,如中药补骨脂和蔬菜中的芹菜等。外出要打遮阳伞,戴遮阳帽,穿长袖上衣和长裙、长裤。
6、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者,应注意副作用的出现,积极预防并及时治疗各种病毒、细菌感染。
7、生活要有规律,保持乐观情绪和正常心态,避免过度劳累。
8、给予优质蛋白、低脂肪、低盐、低糖、富含维生素和钙的饮食。忌食海鲜及辛辣食品,戒除烟酒。
二、妊娠生育注意事项
1、掌握妊娠时机
妊娠、生育曾经被列为SLE患者的禁忌,因为妊娠、生育常常导致SLE的复发或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随着SLE疗效的改善,多数SLE患者病情缓解后可以安全地妊娠、生育,但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掌握好妊娠生育的时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SLE病情活动情况,在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绝大多数能安全度过妊娠生育期。但病情活动伴有心、肺、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均属妊娠禁忌。
患者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即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且免疫抑制药(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3、严密监视,恰当用药
SLE患者妊娠期间,有必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避免过劳或感染。如果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泼尼松通过胎盘屏障时被灭活,只要剂量在30mg/d以下,对胎儿发育无明显影响。而地塞米松则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所以妊娠期SLE患者不应该使用地塞米松。反复流产的SLE患者常与抗磷脂抗体阳性有关,需加小剂量阿斯匹林治疗。
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的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4.克服心理障碍
红斑狼疮病人常见有脱发,面部皮疹,加上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产生的副作用,如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等外表上的变化,加上长期疾病折磨,对病人思想情绪影响很大。特别是红斑狼疮患者大多是年轻女性,她们感到无脸见人,思想包袱沉重,甚至悲观厌世。长期的心理失衡,对该病治疗十分不利。红斑狼疮虽是一种慢性疾病,患者如能正确对待自己的病,克服心理障碍及正确治疗,以上诸多表现均是暂时的。
结语:红斑狼疮的患者朋友们在生活中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因为红斑狼疮带来的不仅仅是病痛的折磨,更是让患者朋友们无法正常的进行工作和学习,那么对于红斑狼疮的治疗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了,小编希望所有患有红斑狼疮的朋友能够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