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体检可以不做常规胸透
卫生部已经公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不得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并且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规定》提出,医院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