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能否怀孕?
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承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
因为孕期孕妇体内的血容量比怀孕前要增加30 -50%,这岁心脏有病、心功能不健全的人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据统计,心功能一到三级的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为7~47%,孕妇心功能为三级或四级时,胎儿的死亡率为12~31%;如果父母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婴儿患该病的可能性将会是正常人的6倍。所以,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孕妇,决定是否怀孕应十分慎重。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能否怀孕生子,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的强弱:一、二级心脏功能不全病人,生育的危险性不大;三级心脏功能不全的病人,原则上不能怀孕。若是四级心脏功能不全的病人,绝对不能生育,如怀孕应立即终止妊娠。从症状来看,如果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性,仍有紫绀(嘴唇发紫),说明病情仍比较严重,就不能怀孕,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病情较轻的先天性心脏病女性,经医生同意后可以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须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
患有心脏病的孕妇大的危险性在于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严重伤害。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千万不能因为求子心切,而不顾自己的心脏情况,不去医院检查:不听从医生劝阻,自作主张地怀孕,以致造成严重后果。